越南廣義省省委辦公室10月19日上午通報,越共中央辦公廳已傳達政治局關於在榕桔經濟區發展國家煉油、石化、造船和能源中心的機制政策的意見。政治局於10月16日的會議上形成意見,中央辦公廳10月17日發文通知。政治局同意榕桔經濟區適用目前在海防市和峴港市自由貿易區實施的機制政策,以及《城市發展法》規定的最高優惠機制政策。

政治局責成政府黨委會同國會黨委,將上述內容補充進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議程及會議決議,以便交由政府審議決定適用於榕桔經濟區的具體機制政策。通報稱,落實工作須符合黨的主張,滿足煉油、石化、造船、戰略儲備和國家能源發展的要求。這一同意屬於方針層面的決定,具體優惠政策仍須按程序審議,並不意味著政府黨委呈文中提出的全部政策已經生效。

此前10月15日,政府黨委向政治局提交第128號呈文,建議制定含16條內容的國會決議,集中於四組機制:中心的設立與管理權限;財政、預算與吸引戰略投資者;原油和成品油儲備基礎設施發展;土地、規劃、投資手續、技術與高質量人力資源。呈文還提出五項需請示上級的特殊政策,包括將進出口活動增收的70%以定向補充方式撥給廣義省財政,僅用於中心基礎設施投資,且以中央財政不出現減收為前提。

其餘建議包括:允許廣義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決定將戰略投資者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延長最多5年;對部分重點項目在整個使用期內免徵土地使用費、土地租金和海域使用費,並允許將戰略投資者墊付的補償、安置費用抵扣應繳款項;對投資額100萬億越盾以上並符合條件的油氣加工、石化及化工項目,適用30年內1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並給予4年免稅、其後9年減半;對在中心工作的高水平專家、科學家、管理人員和勞動者,其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減半徵收10年。

呈文列出的現狀數據顯示,榕桔經濟區現有296個有效項目,註冊資金4216830億越盾,約合192.68億美元,其中217個項目已投入運營;2025年工業產值約2845000億越盾,每年為國家財政貢獻約277740億越盾。榕桔煉油廠年加工原油650萬噸,滿足全國三成以上的油品需求;自2009年投產以來,累計生產銷售各類油品超過1.01億噸,總收入超過1800萬億越盾,上繳財政超過245000億越盾。

政府黨委提出的目標是:到2030年,該中心吸引國內外投資50億美元,新增5000個就業崗位,貢獻廣義省經濟增長的30%,滿足中部和西原地區全部油品需求,並供應全國至少30%的油品需求;到2045年,吸引國內外投資500億美元,成為能源和材料領域的創新中心。呈文稱,建立特殊機制旨在疏通資源、投資、土地、規劃、行政手續、技術和人力資源方面的堵點,為吸引戰略投資者和大型現代技術項目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