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10月26日開庭審理Phó Đức Nam(Mr Pips)及Lê Khắc Ngọ(Mr Hunter)等人涉嫌“詐騙侵佔財產”和“洗錢”一案。據Soha報道,除上述兩人及Ngô Thị Thêu外,另有185名被告分別因詐騙、洗錢或“窩藏、消費他人犯罪所得財產”受審,庭審由審判員Trần Nam Hà主持,預計持續15天。
起訴材料顯示,Phó Đức Nam在出國學習操作方式後回國,在多個省市建立非法外匯投資平臺,被認定為團伙主謀,須對920起詐騙負責,涉案金額超過1.568萬億越南盾。Lê Khắc Ngọ被控管理20個營業辦公室,誘使受害人參與投資,須對287起詐騙、超過3440億越南盾承擔責任。
在洗錢環節,Phó Đức Nam與下屬財務部門商定,通過中間支付公司開設電子錢包,其中包括Nguyễn Hòa Bình擔任董事會主席的Ngân Lượng公司。檢方指控,Bình所在團隊為Nam團伙洗錢3189億越南盾。Bình目前還因另案被河內市公安局調查機關建議追加起訴三項罪名。
案件還涉及一個為詐騙網絡提供應對支持的團隊。據指控,Nam於2020年結識前公安人員Nguyễn Thanh Phong,後經其聯繫前公安人員Phạm Trường Sơn和律師Nguyễn Bá Sơn。2021年,Nam在西湖一家五星級酒店用餐時談及自己正非法運營外匯平臺,因員工屢遭客戶投訴、被警方傳喚,遂與三人商定成立“風險管控中心”和“事故處理諮詢組”。
檢方稱,律師Nguyễn Bá Sơn與Nam共同制定兩套內部行為規則,供銷售和客服人員在與受害人溝通時使用,要求在客戶轉賬前嵌入免責條款;當客戶賬戶被技術部門干預至“爆倉”或虧損後,員工則以“市場波動”或“客戶自行下單錯誤”推卸責任。若員工仍被警方傳喚,諮詢組再按步驟指導其應對,包括評估是否讓員工前往公安機關、由律師指導陳述內容,以及在員工被拘留後以辯護人身份介入。
檢方指控,2021年至2023年間,Nam分13次向該團隊支付共計64億越南盾報酬,其中Phong和律師Sơn各獲22億越南盾,Trường Sơn獲20億越南盾。該團隊運作期間,Nam的系統被控詐騙296名受害人、金額5810億越南盾。Phong、Trường Sơn和Sơn均被以“詐騙侵佔財產”和“洗錢”罪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