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已對一起涉嫌妨害公務的案件立案,對嫌疑人阮維進(1981年生,住河內市安慶鄉)提起公訴並實施臨時羈押。指控依據為《刑法》第330條第1款關於“妨害公務”的規定。

據VTC News報道,8月5日8時20分左右,安慶鄉公安工作組前往阮維進家中,轉交邀請函,要求其到河內市公安局PA02處工作人員處接受工作。工作過程中,阮維進突然持刀威脅並襲擊工作組。

報道稱,儘管工作人員已主動後撤以確保安全,阮維進仍持刀追趕,隨後騎摩托車追趕,意圖襲擊一名公安人員,在羅浮路段造成安全秩序混亂。

河內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隨後作出上述立案、起訴和羈押決定。阮維進目前被臨時羈押,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