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向村民頒發土地所有權證書的鄉鎮級別分權

上述內容在政府關於界定兩級地方政府權限的法令中提出,分權、分級在土地領域剛剛頒佈實施兩級政府。

據此,縣級人民委員會、縣級人民委員會主席的權限將移交給鄉鎮人民委員會主席,內容包括:批准經濟組織的農業土地使用方案;個人水稻土地使用方案;決定收回土地;補償方案、重新安置支持、強制方案、土地價格、重新安置住房銷售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鄉鎮有權首次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紅皮書)、與土地相連的財產所有權;重新確定住宅用地面積,頒發土地使用權和與土地相連的財產所有權證書。

決定向個人交付土地、出租土地、允許改變土地使用目的,向社區交付土地;批准土地使用權出資方案,調整土地以整理、發展居民。

鄉鎮人民委員會主席還有權決定成立補償、支持、重新安置委員會;決定盤點;強制;收回土地;徵用土地和延長土地徵用;某些情況下的土地價格和解決土地糾紛。

關於責任界定,法令還明確規定省級人民委員會對《土地法》規定的內容實施國家管理。包括制定和實施重新安置項目,管理與鄉鎮、省級土地使用;批准省級土地使用規劃,如果12個月內未投入使用,則公開投資項目…

鄉鎮人民委員會有責任對省級土地使用規劃提出意見,制定和調整鄉鎮土地使用規劃;公開土地使用規劃、五年土地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公開土地收回情況,報告實施結果;實施補償、支持重新安置、收回土地、強制、制定重新安置項目…

鄉鎮人民委員會主席組織實施強制決定、收回土地、參與土地價格評估委員會、解決土地糾紛、發現和阻止土地使用管理違法行為…

6月12日,政府常務副總理阮和平主持了關於分權、分級;政府與兩級地方政府權限界定的28項法令公佈會議。

此外,政府還推出了兩個虛擬助理系統,服務於政府和人民。具體是支持省、縣、鄉鎮政府幹部、公務員查詢、明確職能、任務、權限和根據新規定已分級的工作流程。

支持人民和企業查詢、指導行政程序,快速反饋與1800項現行公共服務相關的請求,並將繼續擴展。

公佈政府和各部委的熱線系統,以接收、快速處理在分級、分權過程中出現的障礙,特別是在基層。

國會還通過了關於安排省級行政單位和兩級政府的決議。預計從7月1日起正式實施兩級政府,安排後全國還有34個省市和3321個鄉鎮、街道、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