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本會期第二次會議10月20日上午舉行分組討論,議題包括《國際協議法》修訂草案。常任副總理範嘉足在第三組發言,該組由海防市、河靜省和諒山省國會代表團組成。政府方面表示,草案編制工作由外交部等部門配合準備,已提交國會審議。
範嘉足說,草案貫徹推進分級分權、簡化程序與材料的方向,為政治系統內各機構的國際合作活動創造條件,同時加強科技應用。他同時提出,分級分權和簡化手續必須與管控並行,確保對外活動保持統一。
在談到對外工作的作用時,範嘉足表示這是重要活動,有助於動員服務國家發展的資源。他提到,近期高層對外活動中越南簽署了多項合作協議與承諾,但簽署固然重要,更關鍵的是組織落實,讓各部委、地方和企業能夠利用已籤協議帶來的機會。
他以自由貿易協定為例說,越南雖已簽署多項自貿協定,但落實過程中一些部委、地方和企業尚未充分利用協定中的機會與優惠,尤其是在技術革新和生產轉型方面。他提出,談判國際經貿協議時應把國家和民族權益放在首位,並在談判簽署之外加強落實組織,以最大限度利用已籤承諾帶來的機會和利益。
範嘉足表示,政府正與相關機構配合跟蹤、督促國際承諾的執行,掌握各部委和地方落實情況。他還提出繼續提升與各夥伴的關係水平,確定符合國家新發展階段方向的合作領域,尤其是增長模式革新、科技與數據發展、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知識經濟發展等要求。他請國會代表關注並提出意見,支持完善該修訂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