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0日的分組討論中,政府常務副總理範嘉足就《國際協議法(修訂)》草案發表意見。他表示,政府已指導相關部門密切配合、認真準備法律草案文件,此次修訂貫徹推進分級分權、簡化手續與檔案的方向,為政治體系內各機構的國際合作活動創造條件。
範嘉足稱,對外活動是服務國家發展的重要資源,越南已簽署18項自由貿易協定(FTA),為擴大市場、促進經貿合作和提升經濟競爭力帶來很大機會。但他指出,實際中一些部委、地方和企業界對協定帶來的機會與優惠,尤其是關稅優惠的利用,仍未達到預期效果。
他強調“簽署重要,但最重要的是組織實施”,要求集中有效開發國際承諾,與技術革新、生產轉型、提高生產率和企業競爭力相結合。範嘉足還提到,政府正指導與美國就互惠、公平和平衡的貿易協定進行交流與談判,逐條仔細審議,以國家和民族權益為先。
為衡量落實結果,範嘉足表示,高層承諾和協議目前通過技術應用系統集中統計、跟蹤和督促,可掌握各部委、地方的推進進度,及時督促進展緩慢的單位並解決困難。政府也在與相關機構配合,加強對國際承諾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和督促,確保對外成果轉化為具體計劃、項目和合作活動。
他還提出,推進國際合作時,除審查已籤承諾的落實結果外,更須明確合作方向、內容和領域,並與國家在新階段的發展方向緊密結合,符合基於科學、技術、數據、提高勞動生產率、發揮人力資源和發展知識經濟的增長模式革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