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光明房地產投資股份公司剛剛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德發送文件,提議參與研究在守添和胡志明市的一些投資項目。
在文件中,大光明公司表示是守添新城區項目的先驅投資者,如建設4條主要道路的項目、建設Ba Son橋的項目和Sala城區項目。
根據公司,本著政治局第68號決議和國會第198號決議關於發展私營經濟的特殊機制和政策的精神,大光明公司正在加快在守添新城區以及胡志明市的投資工作和計劃。
經過研究,大光明公司提議參與研究投資適合形式的項目。
具體是在守添新城區建設約27.3公頃的中心廣場和河邊公園項目。建設屬於南部三角洲地區的150.2公頃生態林園項目在守添,以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投資目錄中的其他一些項目。
根據公司,這些項目將創造高質量的公共空間,有助於改善生活環境,發展城市綠色生態系統,促進投資吸引、旅遊和文化社會活動在守添和胡志明市。
“憑藉強大的財務能力、經驗豐富的團隊和對守添新城區的深入瞭解,從之前項目實施過程中,大光明公司有能力高效、同步地實施上述項目,並確保高質量”,公司在文件中表示。
面對這一提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Võ Văn Hoan已指派財政局主持,與相關機構和單位合作,考慮並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領導在6月20日前與大光明公司合作。
同時,指派建設局、農業和環境局、胡志明市城市發展管理局、Thủ Đức市人民委員會審查,提供與投資者提議範圍內的規劃、土地基金、區域發展方向和相關項目相關的信息,與財政局在審查和彙總過程中緊密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