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代表10月21日下午在分組討論《社會保險法》修訂草案時,對將數字平臺勞動者納入強制社會保險範圍的條款提出疑問。海防市國會代表阮玉山(Nguyễn Ngọc Sơn)表示,網約車司機、外賣配送員等數字平臺勞動者數量增長迅速,卻缺乏社會保障體系保護,一旦生病、遭遇事故或年老,可能失去依靠。他贊同逐步擴大覆蓋範圍、邁向全民社會保險的方向。
不過,阮玉山指出,草案將數字平臺勞動者等有穩定工作和收入者是否強制參保的決定權交給政府,再由政府提請國會常委會決定,但尚未明確識別標準。他認為,強制社會保險涉及勞動者和企業的繳費義務,適用範圍、繳費收入依據、平臺企業責任和繳費水平等核心問題應在法律層面規定,或至少在法律中確立原則和框架標準。
阮玉山還提到,自由職業者和平臺勞動者收入不穩定,可能擔心增加強制性繳費負擔,而他們目前可根據第159/2025/NĐ-CP號議定參加自願社會保險並享受國家支持政策。他建議,若保留該條款,應補充適用對象標準、繳費依據、平臺企業責任,並徵求受影響群體意見;實施時間不宜早於2028年,以便完善勞動就業法律並建立社會保險機構、稅務機關與數字平臺之間的數據互聯繫統。若條件不成熟,可考慮本次不修改第2條第6款,並在過渡期繼續維持和提高自願社會保險繳費支持水平。
芹苴市國會代表黎明南(Lê Minh Nam)就國家保險數據的管理和開發提出意見。他認為,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數據的數字化、標準化和共享已有助於減少人力、時間和物力成本,簡化行政手續。但他要求進一步明確草案第137條第8款賦予財政部建設、管理、運行和開發國家保險數據庫的職責,並建議配套投資基礎設施、技術和人力資源,建立嚴密流程和制度以確保系統穩定、安全、保密運行。
黎明南還建議起草機構審查對第41/2024/QH15號《社會保險法》的修訂補充,以落實第66.7/2025/NQ-CP號決議關於基於數據削減和簡化行政手續的要求,明確相關內容的更新情況,確保《社會保險法》規定與數據連接共享、行政手續辦理流程重構的要求同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