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峴港市一家電動車企業的業主介紹,該單位投資旅遊客車一段時間。2月中旬,幾乎全部車隊因通知四輪電動車只能在最高時速30公里的道路上行駛而停止運營。
企業表示損失嚴重
自從車輛被限制運營以來,司機和員工幾乎沒有工資。公司設法激勵員工留下來等待規定解除,但至今仍無出路。
據經營旅遊電動車的企業介紹,峴港市限速30公里的道路非常少。新規定限制了運營範圍,導致數百輛旅遊電動車“閒置”,企業損失嚴重。
2016年,峴港市被政府允許在有限範圍內試點使用四輪電動車運送遊客。
有85輛車由四家企業投資並在2017年前投入使用,另有15輛車由兩家企業(在四家試點企業中)在2024年12月投資。
與此同時,在慶和省,一家公司的副總經理表示,該公司正在芽莊運營20輛旅遊電動車。
當新規定生效時,對芽莊的旅遊經濟影響很大,因為這種產品受到國內外遊客的喜愛,使用電動車遊覽芽莊的海濱路線時,遊客可以“擁抱”海洋的氛圍和景觀。
電動車活動還存在一些不足
據峴港市建設廳介紹,在試點階段,市政府和當地職能部門始終為企業運營創造最佳條件。由於這是一種試點運輸形式,這種車輛在限制範圍內運營,因此市政府“不指導或呼籲企業增加投資車輛”。
最近,在評估交通運輸部(現為建設部)的試點活動總結和相關部委、行業、地方的意見基礎上,政府要求各省、市政府通知只執行到2024年12月31日的試點規定。
根據交警總局的意見,四輪裝有發動機的車輛的實際活動還存在一些限制和不足,影響了一般的安全秩序,特別是交通安全。
“建設廳與各國家管理機構分享了企業在改變旅遊電動車運營範圍時的一些困難”,峴港市建設廳提出意見。
與此同時,慶和省建設廳副廳長周文安表示,芽莊的旅遊電動車服務活動因新規定而面臨停止的風險。
目前,芽莊沒有任何道路設置最高開發速度30公里/小時的標誌(除了一些特殊路段、施工區域)。
據安先生介紹,新規定使芽莊的電動車服務企業遇到了一些障礙,但他們仍然必須遵守規定,因為如果故意違規,將被職能部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