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口法》將於2026年7月1日生效。這部法律把生育決定權交還個人和夫妻,同時以配套支持政策鼓勵生育兩個孩子,並明確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選擇。

根據《健康與生活報》梳理的內容,新法首次確認民眾和夫妻有權自主決定生育子女數量、生育時間以及兩次生育之間的間隔。這一決定須建立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並符合各家庭自身的健康、經濟條件和撫養能力,取代此前帶有強制性的相關規定。

在賦予自主權的同時,國家出臺多項支持政策,鼓勵生育足夠兩個孩子,重點面向生育率偏低的地方以及優先群體,例如人口極少的少數民族婦女。法律還就勞動者的產假作出具體規定,延長女性勞動者的休假時間,並保障男性勞動者在妻子生育期間的休假時間,適用於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

法律嚴格禁止以任何形式選擇胎兒性別,以逐步控制和扭轉多地出生性別比失衡的狀況。法律同時禁止強迫生育、阻礙合法生育,以及在獲得生殖健康服務過程中實施歧視。

這部法律將政策重心轉向人口與發展,要求統籌處理人口規模、結構、分佈和質量問題,並使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