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主席陳青敏已簽署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國會代表團(ĐBQH)的決議,並指定合併後的23個省市第十五屆國會代表團的團長、副團長。這些決議自7月1日起生效。
第十五屆國會胡志明市代表團包括44名國會代表。指定中央委員會委員阮文利擔任團長。指定黃氏福、阮氏玉春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芹苴市代表團包括21名國會代表;指定市委副書記阮俊英擔任團長。
指定黎氏青林、陶志義、蘇愛芳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海防市代表團包括18名國會代表;指定中央委員會委員、市委書記黎進周擔任團長。
指定阮氏越娥、賴青新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峴港市代表團包括12名國會代表;指定市委書記阮文廣擔任團長。指定阮維明、楊文福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安江省代表團包括16名國會代表;指定省委副書記陳氏清香擔任團長。指定李氏英書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北寧省代表團包括16名國會代表;指定省委常務委員範文盛擔任團長。指定陳文俊、陳氏雲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金甌省代表團包括10名國會代表;指定中央委員會委員呂文雄擔任團長。指定阮國恨、阮輝泰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得樂省代表團包括14名國會代表;指定阮氏秋月擔任負責代表團的副團長。指定黎桃春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同奈省代表團包括16名國會代表;指定省委書記、第十五屆國會代表武鴻文擔任團長。指定刁黃桑、裴文統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同塔省代表團包括15名國會代表;指定中央委員會委員、省委書記黎國峰擔任團長。指定謝明心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嘉萊省代表團包括14名國會代表;指定省委副書記周玉俊擔任團長。指定李氏行、小香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興安省代表團包括15名國會代表;指定省委常務委員陶鴻運擔任團長。指定阮文輝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慶和省代表團包括12名國會代表;指定省委副書記陳國南擔任團長。指定黎有智、鄧氏美香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老街省代表團包括11名國會代表;指定松阿令擔任負責代表團的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林同省代表團包括19名國會代表;指定中央委員會委員、省委書記伊青哈尼·克丹擔任團長。指定楊克梅、阮有通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寧平省代表團包括20名國會代表;指定省委書記張國旗擔任團長。指定阮海勇、陳氏紅青、範雄勝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富壽省代表團包括18名國會代表;指定中央委員會委員裴明珠擔任團長。指定阮文猛、鄧碧玉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廣義省代表團包括13名國會代表;指定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省委常務副書記胡訓擔任團長。指定黃氏映霜、範廷清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廣治省代表團包括11名國會代表;指定黃德勝擔任負責代表團的副團長。指定阮明心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西寧省代表團包括13名國會代表;指定省委副書記、第十五屆國會代表範雄泰擔任團長。指定黎氏雙安、黃氏青翠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宣光省代表團包括11名國會代表;指定省委常務委員李氏蘭擔任團長。指定麻氏翠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太原省代表團包括13名國會代表;指定段氏好擔任負責代表團的副團長。指定何士勳擔任副團長。
第十五屆國會永隆省代表團包括17名國會代表;指定中央委員會委員、省委書記吳志強擔任團長。指定石福平、阮氏燕兒擔任副團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