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清毅同志在合併後擔任胡志明市黨委機關黨委書記

7月9日下午,胡志明市黨委機關黨委舉行了幹部決定公佈儀式。

在儀式上,胡志明市黨委組織部副部長武玉國順公佈了市委和胡志明市黨委常委會(新)的各項決定。

據此,胡志明市市委在合併巴地頭頓省、平陽省和胡志明市(舊)黨委機關的基礎上,成立了胡志明市黨委機關黨委。

該黨委包括巴地頭頓省、平陽省和胡志明市(舊)黨委機關的黨組織和黨員。

胡志明市黨委機關黨委(新)的職能、任務和組織機構按照政治局的規定執行。

同樣在儀式上,順同志公佈了胡志明市黨委常委會的決定,指定黨委執行委員會、黨委常委會、黨委書記、副書記;黨委檢查委員會、胡志明市黨委機關檢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任期2020-2025年。

阮清毅同志在合併後擔任胡志明市黨委機關黨委書記

據此,胡志明市黨委機關黨委2020-2025年任期執行委員會包括36人:

1. 阮清毅同志 – 黨中央委員,市委常務副書記。

2. 武文民同志 – 市委副書記,市人民議會主席。

3. 武文勇同志 – 市委常委會委員,市委檢查委員會主任。

4. 阮孟強同志 – 市委常委會委員,市委宣傳和民運部部長。

5. 阮氏美恆同志 – 市委常委會委員,市委內政部部長。

6. 楊英德同志 – 市委宣傳和民運部副部長。

7. 張氏碧幸同志 – 市委常委會委員,市祖國陣線常務副主席。

8. 裴青仁同志 – 市委常委會委員,市祖國陣線副主席 – 市勞動聯合會主席。

9. 武玉青竹同志 – 市委常委會委員,市祖國陣線副主席 – 市婦女聯合會主席。

10. 黃青仁同志 – 市委委員,市人民議會副主席。

11. 範鴻山同志 – 市委委員,市委辦公廳主任。

12. 阮青中同志 – 市委委員,市祖國陣線副主席,市農民協會主席。

13. 吳明海同志 – 市委委員,市祖國陣線副主席,市共青團書記。

14. 黎青峰同志 – 市委委員,市人民法院院長。

15. 黎文東同志 – 市委委員,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6. 阮科海同志 – 市委委員,平陽省黨委機關黨委副書記(舊)。

17. 蔡氏碧蓮同志 –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18. 陳明春同志 – 市委內政部副部長。

19. 曾友峰同志 – 市委宣傳和民運部副部長。

20. 黎氏紅娥同志 – 黨委副書記,胡志明市黨委機關檢查委員會主任(舊)。

21. 黎文峰同志 – 市委委員,巴地頭頓省黨委機關黨委副書記(舊)。

22. 黃峰雲同志 – 黨委常委會委員,胡志明市黨委機關組織部部長(舊)。

23. 陳氏紅月同志 – 胡志明市黨委機關宣傳和民運部部長(舊)。

24. 張氏懷義同志 – 胡志明市黨委機關辦公廳主任(舊)。

25. 裴友鴻海同志 – 胡志明市黨委機關共青團書記(舊)。

26. 陳國南同志 – 平陽省黨委機關宣傳和民運部常務副部長(舊)。

27. 鄧垂慶雲同志 – 胡志明市黨委機關宣傳和民運部副部長(舊)。

28. 黃青茶同志 – 平陽省黨委機關組織部常務副部長(舊)。

29. 阮高禮同志 – 胡志明市黨委機關組織部副部長(舊)。

30. 陳重義同志 – 平陽省黨委機關組織部副部長(舊)。

31. 阮氏線同志 – 巴地頭頓省黨委機關宣傳和民運部副部長(舊)。

32. 阮升泰同志 – 巴地頭頓省黨委機關辦公廳副主任(舊)。

33. 阮文福同志 – 胡志明市黨委機關檢查委員會常務副主任(舊)。

34. 阮武青草同志 – 黨委委員,平陽省黨委機關檢查委員會副主任(合併前);

35. 裴明演同志 – 巴地頭頓省黨委機關檢查委員會副主任(舊)。

36. 武英俊同志 – 黨委辦公廳主任,平陽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主任(舊)。

胡志明市黨委常委會指定胡志明市黨委機關黨委常委會包括14人。

同時,指定阮清毅同志擔任胡志明市黨委機關黨委書記。

同時指定6名胡志明市黨委機關黨委副書記,包括:武文民同志、阮氏美恆同志、阮孟強同志、阮科海同志、黎文峰同志和黎氏紅娥同志。

此外,胡志明市黨委常委會指定黨委檢查委員會包括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