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發佈了關於市內9個房地產項目的土地價格批准決定,這是在行政邊界擴大合併之前。
與《青年在線》7月9日的交流中,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廳的代表表示,僅這9個項目,胡志明市預計將從土地使用費中獲得52.599萬億越南盾。
具體來說,收入最大的項目是位於龍和鄉和芹宜鎮(舊)的填海城市項目,由芹宜城市旅遊股份公司(屬於VinGroup集團)作為投資方。投資方根據批准的土地價格需要履行的財務義務總額為27.317萬億越南盾。
接下來的大收入項目是位於新城市區芹宜功能區的智能綜合體項目(Lotte Eco Smart City),由韓國Lotte集團的胡志明市Lotte Properties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方,土地金額為16.190萬億越南盾。
在這份名單中排名第三的是位於舊守德市安富坊的14.8公頃土地,用於支付龍城-油椰高速公路並行道路項目的BT合同,由Nguyên Phương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方。預計從該項目中獲得的收入為3.469萬億越南盾。

接下來的土地使用費數千億越南盾的項目是位於平政縣(舊)黎明春鄉的黎明春工業區擴建項目,由Khang Phúc房屋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方,土地金額為2.689萬億越南盾。
與此同時,位於第七郡(舊)富順坊的居民區項目,由Phát Đạt房地產發展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也被批准了土地價格,預計收入為2.222萬億越南盾。
此外,位於第七郡(舊)富順坊的富順居民區項目,由Anh Tuấn投資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被批准的土地價格收入為5130億越南盾。
除了上述大型項目外,位於第八郡(舊)第六坊的富定河畔商業住宅區項目,由西貢南都地產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方,被批准的土地價格為1430億越南盾。
位於第八郡(舊)第六坊的Phương Việt公寓項目,由Phương Việt投資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被批准的土地價格為380億越南盾。
位於舊守德市富有坊的南潘住宅區項目的補充土地面積,由南潘投資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被批准的土地價格為18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