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主席陳青敏簽署了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補充2024年國家預算收入的決定;分配和使用2024年中央預算增加的收入。
具體而言,國會常務委員會決定補充2024年國家預算收入,2024年國家預算增加的收入為342,699億越南盾。
其中,中央預算增加的收入為187,244億越南盾(不包括特定目標的援助收入和支出,中央預算收入增加191,900億越南盾),地方預算增加的收入為155,455億越南盾。
與此同時,國會常務委員會還決定分配和使用2024年中央預算增加的收入(不包括特定目標的援助收入和支出)為191,900億越南盾,用於五大任務。
具體安排資金實施工資政策改革,根據中央關於幹部、公務員、職員、武裝力量和企業職工工資政策改革的第27號決議,為76,769億越南盾。
超額完成收入預算並重新投資給各地的獎金為16,591億越南盾。其中,河內市超過8,048億越南盾;胡志明市3,997億越南盾;清化省2,139億越南盾;海防市735億越南盾;峴港市超過590億越南盾。
慶和省超過259億越南盾;芹苴市57億越南盾;義安省52億越南盾;順化市超過100億越南盾;興安省13億越南盾;富壽省83億越南盾;寧平省49億越南盾;北寧省超過124億越南盾;同奈省超過325億越南盾;西寧省16億越南盾。
實施支持革命有功人員住房政策,根據政府總理第21號決定,為1,940億越南盾。
實施國防、安全任務和項目;科技、創新、國家數字化轉型任務和項目;為偏遠、邊境、海島地區的中學生建設寄宿學校和其他重要投資項目,根據政府的提案,為86,900億越南盾。
預留9,700億越南盾,報告國會決定增加2025年中央預算的準備金。
決議明確指出,政府對報告的數字和內容的正確性、準確性、符合權威結論負責;確保資金撥付、執行的能力,並對安排、平衡不足的資金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