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上午,國會常務委員會組織了關於國會監督活動的論壇。
國會主席陳青敏在開幕致辭中明確指出,主題為“國會的監督以促進發展”的論壇是國會常務委員會首次組織的關於監督活動的國會論壇。
這表明了革新,並由此提出瞭解決方案、建議、提議,以提高國會監督活動的效能、效力、效率。
國會主席明確指出,當今的監督是為了在新時代、文明時代促進國家發展。
他指出了在過去監督工作中取得的許多重要成果。其中,監督活動的制度建設、完善得到了加強,基本滿足了實際需求。
國會與政府、越南祖國陣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審計署、政府監察機構;各部委、地方、新聞機構、媒體的緊密、及時、有效配合。
質詢活動已成為國會活動中一種有效的監督形式,吸引了人民的關注和跟蹤。
質詢內容緊貼實際,“準確”、“擊中”社會中“熱點”、緊迫的問題。
特別是有一些問題已經被質詢但未有變化或變化緩慢,則進行再次質詢。
監督活動明確體現了國會與政府同行的觀點,及時解決困難和障礙。
同時明確了受監督機構負責人的責任,以便及時調整指導、管理、完善政策、法律。
根據國會主席的說法,民意工作得到了實質性的革新,經常性、公開性、及時性,符合權限和法律規定。規範性法律文件的監督活動越來越實用、有效,一年比一年好。
國會主席指出,目前政治局關於革新法律建設和執行工作以滿足新時代國家發展需求的第66號決議和國會的第197號決議。
此外,關於法律,在第8屆、第9屆特別會議、第9屆會議上已經解決了許多瓶頸。但是,據他說,在監督工作中還存在限制、困難、障礙,如過去一段時間監督結論、建議的執行不夠充分。
跟蹤、督促執行監督結論的工作不夠堅決、經常(監督後);國會監督活動與審計、檢查、監察活動的配合有時不夠緊密。
沒有明確、便利的機制、政策讓人民、選民行使監督權;保障監督活動的機制、條件未能滿足要求。
“這是需要關注解決的問題。論壇將討論,有解決方案以發揮優勢,克服限制”,國會主席明確指出。

國會主席表示,在最近的會議上,國會已經頒佈了大量的法律、決議。同時在頒佈規範性法律文件的立法中進行了革新,其中對政府和地方政府進行了強有力的分級、分權。
此外,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式時的國家管理要求也提出了問題。
因此,國會、國會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活動必須深入實質,以監督法律、法令、通知。
需要看已經頒佈的法律、法令是否及時跟進,法令是否符合法律,然後看通知是否符合法令、法律?“這是必須經常做的問題”,國會主席明確指出。
他表示,今後可能只做一次國會的監督,但國會常務委員會必須多做監督,經常性、突發性,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困難。經濟社會不斷變化,要求調整法律、法令、通知以適應國內外形勢。
國會常務委員會接受國會代表的意見,將修改國會和人民議會監督活動法,提交國會第10屆會議審議通過。
他回顧了第9屆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憲法的決議,34項法律和多項決議。對於即將到來的第10屆會議,政府預計提交超過90項內容,其中有47項法律,以及那些按照簡化流程的法律,政府將提交會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