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7日,嘉萊省公安表示,省公安調查機關已暫時拘留了範光道(52歲,居住在嘉萊省Hội Phú區)以調查“財產侵佔”罪,此前他向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勒索錢財。
此前,8月6日,嘉萊省公安刑事警察局(PC02)當場抓獲了正在對C.Đ.T.先生(居住在Pleiku區第5組,目前在嘉萊省Pleiku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工作)實施“財產侵佔”行為的範光道。
調查顯示,範光道承認2009年以1.7億越南盾的價格從T.V.H.先生(居住在嘉萊省Bàu Cạn區)處購買了一塊位於Gào區的土地。
之後,範光道未能將該土地轉讓給他人,因為該土地的使用權證書頒發不符合規定。
到2011年,範光道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關於土地證書頒發不當的問題。在聯繫工作時,範光道得知C.Đ.T.先生被指派負責審查並重新解決上述問題。
從2024年至今,範光道經常打電話、發短信給T.先生,目的是要求T.先生負責聯繫H.先生賠償範光道的損失。同時,威脅將向有關部門起訴T.先生關於土地頒發程序不當的問題。
範光道要求T.先生支付2.5億越南盾,否則將繼續投訴和訴訟。
談判結束後,8月6日下午,範光道來到位於Pleiku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的C.Đ.T.先生的辦公室取錢。
在這裡,範光道給T.先生寫了一張收據,內容為:“已收到T.先生關於與T.V.H.先生爭議地塊的2.5億越南盾;從今以後不再對T.先生提出任何投訴。”
在從T.先生那裡收到上述款項並準備離開時,範光道被嘉萊省公安刑事警察局當場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