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關於合併後公務員和官員的工資及津貼指南

在針對公務員和官員的專業培訓會議上,許多地方對合並後的工資和津貼提出了疑問。

內政部工資社會保險局副局長Tống Văn Lai表示,在最近的組織結構調整過程中,對於公務員和官員的政策執行出現了許多問題。

他提到,國會常務委員會已發佈決議,總理發佈決定,政府指導委員會也發佈了兩個文件,詳細指導了許多內容,其中包括工資和津貼問題。

這些文件明確指出,在組織結構調整過程中,直接受到影響但仍繼續在國家機關係統內工作的公務員、官員和預算工資領取者,將保留其現有的工資和津貼制度。

目前,工資政策正在按照國會常務委員會2004年的730號決議執行,政府有2023年第24號法令規定公務員、官員和武裝力量的基本工資水平。

對於黨,有政治局2004年第128號決定,規定黨、陣線和團體機關和單位公務員、官員的工資制度。

工資政策主要包括三個主要內容:按職級和級別的工資水平,即工資係數乘以基本工資,工資提升制度和津貼制度。國會、政府和指導委員會指導的文件涵蓋了所有這些內容。

因此,Lai明確指出,對於受組織結構調整影響的公務員和官員,工資制度將繼續執行。這意味著,如果符合規定條件,工資提升仍將正常進行。

關於津貼,Tống Văn Lai表示,內政部已經審查並統計,目前共有18種津貼。

具體包括:領導職務津貼;超框架工齡津貼;兼職津貼;地區津貼;特殊津貼;吸引津貼;流動津貼;有害、危險津貼;工作責任津貼;安全、國防服務津貼;職業工齡津貼;職業責任津貼;職業優惠津貼。

武裝力量特殊津貼;特別困難地區長期工作津貼;公務津貼;黨、團體工作津貼;內部政治保護津貼和鄉級職務責任津貼。

根據指導文件的精神,並非所有公務員和官員都能享受這些津貼。正在享受這些津貼中的任何一種的人,在組織結構調整後,如果工作和職務發生變化,仍將繼續享受該津貼。

內政部長作為政府指導委員會的常務副主任,已簽署正式文件明確指導這一內容。

他還補充說,有兩種津貼應用非常廣泛,在組織結構調整過程中直接影響,特別是對鄉級,即地區津貼和特殊津貼。

對於地區津貼,在組織結構調整前,全國有4,397個鄉享受這種津貼。而特殊津貼則適用於超過10,000個鄉中的255個。

在重新組織鄉後,國家尚未規定這些情況的津貼,因為數量太大,太複雜。

他指出,實際情況已經重新統計並制定了非常具體的方案,有些新鄉由4、5箇舊鄉組成,而舊鄉的地區津貼不同。

“有些鄉享受0.3的津貼;有些鄉0.4;有些鄉0.5,0.7,當合並在一起時,新鄉應基於哪個津貼水平?這是未來需要計算和規定合併後津貼的一個大問題,”Lai指出實際情況。

目前,局已向內政部長報告了審查後的方案,並將再次徵求34個省市的意見。

各地繼續審查這兩種津貼,以制定新方案。最合適的津貼水平將基於實際情況和科學提出,適用於新鄉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