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1日下午,峴港市人民法院宣佈判處黎重靈(36歲,清化人)——董事會主席,和張國泰(39歲,檳椥人)——VietNamCapital金融股份公司總經理,因欺詐侵佔財產罪同被判無期徒刑,並要求賠償受害者近140億越南盾。
檢察院代表在陳述控罪觀點和建議量刑時表示,靈和泰侵佔的金額巨大,但幾乎沒有任何補救措施。
被告多次實施行為,持續時間長,且有多名70歲以上的受害者。受害者失去了鉅額資金,這些資金是他們一生積蓄的結果…因此,檢察院代表建議對靈和泰判處無期徒刑。
在法庭上,兩名被告承認了所有行為。
受害者要求被告全額賠償損失,同時建議法庭判處非常嚴厲的刑罰。
保護部分受害者合法權益的律師建議法庭審查侵佔的資金去向以便追回。此外,還建議審查靈被告的洗錢行為。

根據起訴書,VietNamCapital金融股份公司由靈和泰註冊成立,出資經營,但實際上兩人均未出資,也未投入資金或財產進行經營。
儘管不是信用機構且未被允許接受儲蓄存款,靈和泰仍勾結,指使員工虛假向客戶介紹VietNamCapital公司是“國際金融集團的子公司,屬於100家信譽良好的公司之一,有權接受存款,存款有保險,全額支付本金和利息,承諾利率高於銀行…”。
基於這些虛假信息,客戶信任地將儲蓄存款存入公司後遭到侵佔。
為了防止犯罪行為被舉報,張國泰和黎重靈使用部分侵佔的資金繼續支付儲蓄者的本金和利息。部分用於支付工資、運營費用,部分用於儲蓄、投資和經營。
然而,投資和經營虧損,利潤不足以支付客戶的利息。
自2023年1月起,儘管已經完全失去支付能力,泰和靈仍繼續開設更多交易室,動員更多客戶存入儲蓄以侵佔,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
調查過程中確定,靈和泰已侵佔288名受害者的資金,總額近14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