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教育部長阮金山在國會常務委員會前提交《教育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案時表示,該法案調整方向為由實施初中課程的學校負責人在學生檔案中確認完成課程,代替頒發畢業證書。
這種做法有助於減少國家管理機構的行政工作量,同時增加教育機構的自主權。高中畢業證書的頒發權限也提議從教育廳長轉交給校長。
教育部長解釋說,許多國家如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芬蘭不頒發初中畢業證書,而是僅使用校長的確認來考慮學生繼續升學。在越南,普及教育至九年級的政策已使近100%的學生完成課程,因此從“證書”改為“確認”不會影響學生權益,反而減少手續和費用。

然而,文化社會委員會主任建議慎重考慮,因為初中畢業證書目前是完成基礎教育階段的證明,是初中後學生分流的基礎,也是參加十年級考試的強制性標準。
目前,初中畢業是學生參加十年級高中考試的強制性標準。去年年初,教育部已取消這一學歷證書上的優秀、良好、中等評級。
修改法案還規定省級人民委員會決定選擇教科書;交由省級人民委員會下屬的專業機構編寫、審定和批准地方教育材料。教育部將頒佈關於審定委員會和這些材料技術標準的規定,以提高地方教育管理的責任。
關於將高中畢業證書頒發權限轉交給校長的提議,常設委員會審查時指出實施時需要有詳細規定,特別是在數據數字化過程中,以確保嚴格的管理、存儲和後檢。
關於高中畢業考試,審查報告提出了兩種觀點:保持現行考試,或轉向畢業評估以適應過程評估趨勢,減少考試壓力和費用。根據第二種方案,中專、大專、大學招生將交由教育機構組織。
大學質量認證
法案中的一個新點是補充高等教育機構質量評估和認證標準作為確定達標程度的依據。這一標準由教育部長頒佈並指導實施。
認證範圍包括高等教育機構、其他教育機構;教師培訓課程、健康、法律領域;以及其他行業、領域的課程和教師培訓、醫藥和法律專業的招生指標,由教育部長決定。

國會副主席阮克定高度評價在這三個領域收緊質量的做法,同時警告一些學校開設專業只是為了收取學費,商業化培訓,導致質量低下的情況。目前有103個法律學士培訓基地,許多學校每年只培訓幾十名學生,沒有教材,沒有專職教師。對於醫藥,全國有40-50個培訓基地,但尚不清楚是否有足夠的醫院、實驗室供學生實習。
他建議法律必須明確規定開設專業的條件:基礎設施、實驗室、專職教師至少50%(有一定比例的博士、教授),以及完整的教案、教材、學習材料系統。如果認證不達標,需要暫停或撤銷許可證。
經濟財政委員會主任潘文邁同意,認為需要從輸出標準到培訓組織的質量控制。教師行業需要選拔優秀、有熱情、經過正規培訓並享有相應待遇的人才。醫藥行業必須確保基礎設施、設備,因為其特殊性高。
教育部長阮金山表示,兩項修改法案(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都重視這三個領域的整個培訓過程的管理。特別是教師行業,在116號和60號決議後,錄取分數大幅提高,現在與醫藥行業競爭激烈。對於法律和醫藥,教育部仍嚴格控制開設專業,不僅是從輸入到輸出,而是整個過程,因為“這三個行業對社會影響非常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