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批准超過160億越南盾的新土地價格表建設經費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Bùi Minh Thạnh剛剛簽署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決定,批准了新土地價格表建設項目的經費,該項目首次從2026年1月1日起適用,金額超過162億越南盾。執行時間為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

項目的目標是在胡志明市範圍內首次建立土地價格表,從2026年1月1日起科學、公平、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地適用。確保透明度、公開性,並有效服務於國家土地管理工作。

項目將進行調查、勘測,收集市場土地價格信息,在每個位置由鄉鎮級調查的每條道路上進行3份調查問卷,共計27,000份調查問卷/7,505條道路,涉及2個區域的路段。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委託農業與環境廳根據已批准的項目選擇組織實施土地估價,以通過簡化指定招標方式首次建立土地價格表。

財政廳負責牽頭,與農業與環境廳及相關機構協調,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建議安排項目經費,並按規定向市人民委員會提交城市土地價格表審查委員會的組成。

項目的任務是調查、勘測、收集信息,服務於按區域和位置建立土地價格表;基於價值區域和標準地塊,建立到每個地塊的土地價格表。

確定土地類型、區域、位置,針對按區域和位置建立土地價格表的區域,確定每個鄉鎮、街道、城鎮的土地類型;針對基於價值區域和標準地塊建立到每個地塊的土地價格表的區域,確定土地類型、總地塊數、每種土地類型的地塊數。

彙總、完善鄉鎮級、縣級、省級的調查、勘測、信息收集結果文件;分析、評估現行土地價格表執行結果,用於按區域和位置建立土地價格表。

彙總調查、勘測、信息收集結果;建立價值區域;選擇標準地塊並確定標準地塊價格;為基於價值區域和標準地塊建立到每個地塊的土地價格表制定比較比例表。

首次土地價格表適用於12種情況

首次建立土地價格表以公佈,作為依據,適用於2024年土地法規定的12種情況。具體包括:

計算土地使用費用於被補償土地住房者的重新安置,以及在批准補償、支持、重新安置方案時被分配重新安置住房者的土地使用費。

計算土地使用費當國家承認家庭、個人住房土地使用權的;家庭、個人土地用途變更時。

計算土地租金當國家出租土地收取年租金時。

計算土地使用稅。

計算家庭、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所得稅。

計算土地管理、使用中的費用。

計算土地領域行政違法罰款。

計算對國家造成土地管理、使用中損害的賠償。

計算土地使用費、土地租金當國家通過收取土地使用費方式分配土地、收取一次性土地租金方式出租土地給家庭、個人時。

計算起拍價用於拍賣土地使用權當國家分配土地、出租土地給已按詳細建設規劃投資基礎設施的地塊、區域時。

計算土地使用費當國家不通過拍賣土地使用權方式分配土地給家庭、個人時。

計算土地使用費當國家出售國有住房給當前租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