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已向政府總理提交文件,建議批准調整土地收回、補償、支持和安置龍城機場項目的方案。
具體而言,同奈省建議審查並批准該省制定調整土地收回、補償、支持和安置龍城機場項目的方案,將平山安置區第三分區近82公頃的居民區面積從項目中移除。
同時,將這塊近82公頃的土地交還給同奈省人民委員會,以便按照法規進行土地使用權拍賣的法律程序,儘快根據規劃投入使用,避免當前土地閒置造成資源浪費。
對於近82公頃土地的補償資金(460億越南盾),同奈省人民委員會承諾使用省級預算資金按規定償還中央預算。
解釋這一建議的原因,同奈省人民委員會表示,在安置居民過程中,有391戶居民希望從平山安置區轉移到祿安-平山安置區。
在祿安-平山安置區,該省已將5002塊地塊調整為7035塊,為從第三分區-平山搬遷至此的居民提供住所,併為連接T1機場和12號公路的兩條路線上的居民安排安置。
對於重點項目的居民安置準備(如胡志明市環城4號公路、南北高速鐵路、守添-龍城機場輕軌等),同奈省也正在建設多個安置區以服務這些項目。
因此,不對上述近82公頃土地進行投資建設,不會影響為龍城機場周邊項目搬遷居民的安置安排。
同奈省人民委員會還表示,該省正在拍賣與平山安置區第三分區近82公頃土地相鄰的248公頃土地。然而,248公頃土地尚未有道路連接,必須通過近82公頃土地才能連接到769號公路。這在法律上遇到了障礙,因為近82公頃土地仍屬於龍城機場土地收回、補償、支持和安置項目。
因此,調整該項目並允許拍賣近82公頃土地,有助於同奈省提高土地使用權拍賣的土地價值,為地方預算創造收入,以投資建設連接龍城機場的交通項目和其他公共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