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政府副總理陳洪河表示,將守添-龍城機場鐵路項目的實施交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研究部署,已在河內市和胡志明市城市鐵路網絡系統發展方案至2035年得到政治局通過,總理也已作出指示。
根據2021-2030年鐵路網絡規劃,展望至2050年,以及第95號鐵路法第20條的規定,守添-龍城鐵路是國家鐵路線,屬於建設部投資管理權限。
因此,建設部提議將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作為項目主管機構,不符合公共投資法第30條第1款的規定。副總理要求建設部在報告和向總理提議上述不適宜內容時吸取經驗。
副總理陳洪河要求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緊急接收來自建設部的項目相關文件、資料和研究結果。同時主動研究投資方案,以便在符合規定條件時立即部署。
此舉旨在加快項目部署進度,確保胡志明市城市鐵路網絡系統的同步開發,按照總理指示順利連接新山一機場和龍城機場。
副總理要求建設部緊急完成2021-2030年鐵路網絡規劃的調整,展望至2050年,於2025年10月完成。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和同奈省根據公共投資法的規定,緊急審查和研究部署必要程序,按照程序、手續和權限向政府總理報告作為項目主管機構。任務包括調整省級規劃,向人民議會報告統一項目主管機構等。
守添-龍城鐵路已有企業關注和提議
實際上,儘管尚未正式決定交由主管機構,但目前胡志明市正在並行研究投資方案。其中包括研究同步投資守添-龍城線和地鐵2號線濱城-守添段,總長度47.8公里。
目前,長海投資集團股份公司(THACO)也已提議研究和投資守添-龍城鐵路和地鐵2號線(參良-濱城段;濱城-守添段)。投資形式可以是EPC總承包或根據投資法規定直接投資。
與此同時,中國交通建設集團-CIENCO4集團股份公司(越南)聯營體也向胡志明市提議合作加快城市鐵路項目部署計劃,擔任EPC總承包商(考慮財務支持方案)。聯營體關注的項目包括:地鐵2號線(濱城-參良)、守添-龍城鐵路和其他一些線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