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交通警察局(公安部交通警察局)表示已向越南公路局發送文件,建議在8條4車道高速公路上實施車道劃分規定,包括:峴港-廣義、海防-芒街、胡志明市-隆城-油椰、潘切-油椰、橋耶-高布、北江-諒山、河內-老街和胡志明市-中良。

據此,超過7.5噸的卡車和超過29座的客車不得進入第1車道(靠近分隔帶)。該車道的最低速度從60公里/小時提高到80公里/小時,最高速度為100-120公里/小時,專用於轎車、30座以下的客車和小型卡車。第2車道(靠近第1車道)專用於其餘車輛,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為60公里/小時。
此外,交通警察局建議從收費站開始組織車道劃分,單獨設置小型汽車、客車和卡車的車道,同時加強對司機的宣傳。自9月18日起,職能部門已在各收費站開展實際指導。
禁止客車在河內兩個門戶高速公路上靠近分隔帶的車道行駛
此前從8月15日起,越南公路局已在河內-海防和法雲-橋耶兩條高速公路上試點車道劃分和提高速度。一個月後,該局正式調整,禁止超過29座的客車和臥鋪車進入第1車道。兩條路線上的速度限制也按車道詳細規定,其中最外側車道最高可達120公里/小時。
據交通警察局稱,儘管卡車和客車僅佔註冊車輛的2.49%,但它們涉及37%的事故和超過40%的死亡人數。許多司機故意在第1車道慢速行駛或頻繁變道,導致擁堵,增加事故風險。
車道劃分被認為有助於交通更順暢,限制大型車輛“擠佔”高速車道,同時提高車輛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