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在以前屬於演州縣的新洲、海洲、德洲、安洲、明洲、雄洲等鄉鎮的田野上,出現了密集的鷺鳥、鷸鳥和假鳥。數千只用泡沫製成、塗漆逼真的假鳥密密麻麻地插在田間,旁邊是塗有超強粘膠的長竹竿。
許多獵人還使用被縫住眼睛的真鳥或播放鳴叫聲的喇叭來引誘。一旦飛下來,野生鳥類立即被陷阱困住,越掙扎粘得越緊。在許多田間小路上,粘膠陷阱密集插滿。這種情況已存在數十年,但尚未結束。
居民表示,獵殺野生鳥類是季節性工作,每到4月和9月候鳥遷徙季節,他們就相約去捕獵。每個幸運的夜晚,他們可以賺到幾十萬甚至幾百萬越南盾——這在農村地區是一筆可觀的收入。“知道這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法,但收入高,放棄可惜”,新洲鄉的一位居民說,視此為難以割捨的生計。

野生鳥類被商販和餐館老闆迅速收購。在餐館,野生鳥類被視為特色菜,總有顧客願意花錢。一盤炒鳥肉價格超過20萬越南盾,一鍋酸角燉鳥價格50萬到近100萬越南盾。誘人的利潤讓許多場所偷偷進貨供應。
“許多顧客到餐館常問賣不賣鳥肉。如果沒有,他們會轉向其他地方,因此我們必須想盡辦法留住客人”,一位以前屬於演州縣的海濱餐館老闆說。
新洲鄉主席潘文雄表示,通過核查,公安確定在候鳥遷徙季節,每個夜晚獵人可收入2-3百萬越南盾,有時高峰期達1000萬越南盾。由於利潤高,居民偷偷行動。獵人多為中年人和年輕人,處於勞動年齡。除了農活和出海,農閒時他們可以做泥瓦工或搬運工,每天賺幾十萬越南盾,不能以收入低為藉口去獵鳥。

“以前舊鄉政府有顧忌心理,因為幹部是同村人,主要以提醒為主,因此獵殺野生鳥類的問題年復一年重現”,雄先生說。最近,實施兩級地方政府後,新鄉幹部多來自外地,處理時不再顧忌,但信息常在檢查組到達前洩露,因此沒有證據。
除了在田間應對,在買賣和加工場所,野生鳥類及相關菜餚也被巧妙偽裝。雄先生表示,在市場上,商販不公開出售野生鳥類,而是賣其他商品,只有熟人詢問時才取出。餐館也是如此,鳥肉不在菜單上,顧客有需求時才製作,結賬時記作其他菜,很難發現。
演州縣林檢站站長陳玉權表示,根據第35/2019號法令,獵殺、陷阱、殺害野生鳥類的行為可被處以50萬至1000萬越南盾的行政處罰,視物種數量和違規程度而定。刑法第234條規定,如果獵殺、販賣屬於IB組、II組的瀕危珍稀動物,可能被起訴,最高刑罰達7年監禁。
儘管認識到處罰嚴厲,但權先生表示,至今當局尚未處理任何案件。舊演州縣(現為8個新鄉)面積超過331.6平方公里,瀕海臨林,而巡邏幹部只有5人,無法全面控制。巡邏時需要與鄉公安、軍事部門協調,但並非總能安排。有時安排好了,天氣不利,無法執行。
“居民常在夜間偷偷在偏遠林區或廣闊田野設陷阱,這些地區偏僻,沒有監控攝像頭。我們多次沒收陷阱,但無法當場抓獲,獵人否認陷阱不是自己的,也無法處理”,權先生說。

有什麼解決方案?
與舊演州縣接壤的瓊琉-黃梅林檢站站長黎玉友分享,對已持續數十年的獵殺野生鳥類問題也非常頭疼,這對生態環境造成巨大損害,破壞自然平衡。候鳥來此棲息,有助於控制害蟲,但被大規模獵殺導致生態系統受影響。
“我們比喻處理這個問題像戒毒。必須長期堅持,持久同步打擊,從切斷供應、阻斷需求,到宣傳改變居民的飲食習慣”,友先生說。
新洲鄉主席潘文雄也認識到有需求才有供應,因此需要經濟部門、公安、林檢、市場管理等跨部門力量介入,審查整個鏈條。“必須明確誰在獵鳥、誰是商販、消費點在哪裡、經營方式如何。掌握輸出端後,當局才能徹底處理各方”,雄先生說,引用處理如偷狗、疫情時禁宰豬等案件的經驗,不必當場抓獲,而需消除消費點。
據雄先生,舊政府有“寬容”,新政府不能手軟,但也考慮避免在社區引起強烈反應。使用野生鳥類作為食物的習慣已根深蒂固數十年,想改變必須逐步糾正,除了堅決外,在某些情況下需要靈活。

新洲鄉也提出公務員道德要求,勸告幹部不吃野生鳥類以為民表率。為避免處理寬容、迴避,雄先生表示新鄉由8箇舊鄉合併而成,因此採用“交叉”方法,動員此鄉力量去處理彼鄉違規,以減少熟人關係。
自9月10日起,新洲鄉主席已簽署文件禁止獵殺、經營、加工野生鳥類;成立檢查組檢查市場、餐館,審查本地區及鄰近地區的消費,沒收超過3000個鳥陷阱。過去一週,檢查時政府記錄田間鳥陷阱數量已減少,但不顯著,因為其他位置又出現數百米網和假鳥。
“接下來政府將更嚴厲處理,一些嚴重案件將建議調查機構刑事處理以警示、樹立榜樣”,雄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