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希望修建連接環城路4號和寧平環城路5號的道路

9月29日,在專題會議上,河內市人民議會已統一原則,報告政府總理審議決定授權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作為主管機構,修建連接環城路4號與環城路5號(經過寧平省)的道路段。

根據統一內容,河內市確定該項目屬於B類,項目投資原則決策機構為河內市人民委員會。

項目投資形式為公共投資。初步項目總投資超過8400億越南盾,資金來源為河內市預算。項目實施時間為2026年至2028年。

河內市人民議會城市委員會表示,經過審核評估,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向市人民議會提交統一原則,報告政府總理審議決定授權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作為主管機構實施該項目,是符合權限的。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有責任在2026年至2028年中期公共投資計劃中平衡和安排項目資金;向市人民議會提交審議、決議資金分配、調整和批准計劃,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權限、程序和手續。

在政府總理決定授權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作為主管機構實施項目後,河內有責任按照規定完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投資原則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