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夢想與國家角色

我的員工大多是移民,都正在租房中掙扎。

我正在胡志明市郊區購買一套70平方米的公寓,分期付款20年,每月需支付約4000萬越南盾的本息。

根據國際標準,住房費用應僅佔收入的約30%。因此,為了平衡,月收入必須達到約1300萬越南盾。

這是一個遙不可及的數字,因為胡志明市目前的人均月收入僅為1000至1200萬越南盾。換句話說,胡志明市絕大多數勞動者現在無法夢想有一天能擁有一個普通的住房來安居。

在經濟學理論中,人們仍然相信市場的”無形之手”會自我調節供需,從而將價格調整到合理水平。

但當看到胡志明市和越南許多大城市的住房市場時,這種信念已經崩塌。房價不僅沒有下降到適合居民收入的水平,反而被推得越來越高,將數百萬尋找安居之地的勞動者拋在後面。

胡志明市的房價收入比高達20至25倍,比新加坡或美國高出4至5倍。這意味著一個年輕人,即使一生辛勤工作,也難以觸及擁有一個家的夢想。

“無形之手”已被投機、供需錯位以及城市發展過程中的局部利益所扭曲。更令人擔憂的是,儘管實際住房需求巨大,但在許多地方卻出現了”鬼城”——建好後閒置、無人居住的項目。

這是對土地資源、投資資本和基礎設施的可怕浪費。一邊是居民租房掙扎,一邊是冷清的”鬼區”。這種景象表明,任由市場自行運作只會增加不公和扭曲。

因此,國家的角色是不可替代的。首先,國家必須將社會住房視為關鍵解決方案,而不是”附加的裝飾”。

在許多國家,政府直接參與建設、管理和調節社會住房基金,以確保所有公民,無論收入中等還是低,都有機會安居。

越南也必須遵循這一方向:合理分配土地基金,強制投資者平衡項目比例,並直接投資於廉價住房項目。

其次,信貸政策需要重新定義。購房貸款應成為具有優惠長期利率的社會信貸包,而不是成為銀行的巨大利潤來源。

在許多發達國家,人們可以以低而穩定的利率貸款20至30年,幫助他們安心工作、積累財富並償還債務。

在越南,當前每月分期付款的負擔遠超大多數人的承受能力。如果沒有特殊的信貸機制,普通勞動者將永遠過著租房的生活。

第三,需要一個協調的政策體系:控制投機,對空置房屋徵收高稅,改革法律程序以降低項目成本,並引導基礎設施發展與合理價格的居民區相結合。

國家不能置身事外,更不能放任市場自我調節。一個文明社會必須建立在公平的基礎上:勞動者如果努力工作並儲蓄,必須有機會購買一個家來安居。

這不僅是個人權利,也是國家穩定和發展的基石。

是時候我們坦誠面對了:降低房價,將房價調整到與收入相適應的合理水平,不能依賴市場的”無形之手”。

這是國家的任務——作為共同利益的構建者和保護者。只有當國家採取有力、堅決和持久的行動時,數百萬人民的安居樂業夢想才有機會成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