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理:將基於價值區域和標準地塊數據來定價土地

根據副總理的說法,土地數據庫是國家管理工作的基本基礎,不僅限於數據彙總,還包括關於地塊、地籍圖以及測量、存儲相關活動的全部信息。

儘管《土地法》已明確規定數據庫的結構、管理方式、完成進度,但到目前為止,中央和地方的實施進度仍然緩慢。國家預算在測量、統計工作上投入巨大,但數據仍不完整和不準確,未能滿足“清潔”、“活”和更新的要求。

未來的方向是統一應用一種基於數據的土地定價方法,根據價值區域和標準地塊來確定土地價格。使用實際交易數據來確定所有目的的客觀土地價格,從稅收、費用到補償、支持。然而,到目前為止,這項工作仍未實施。

農業與環境部的報告顯示,土地數據庫的建設主要基於地籍圖、登記檔案、土地使用權證書頒發檔案、地籍檔案、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價格數據、統計數據、土地清查數據、規劃數據、土地使用計劃等輸入數據。

各地也已開始為具有完整三個信息塊(空間數據、屬性數據、非結構化數據)的地塊創建唯一識別碼;組織土地使用者的公民身份驗證;連接土地登記機關與稅務機關;連接土地信息系統與國家公共服務門戶等。

然而,土地數據庫的建設仍然緩慢,因此該部表示,對於已有數據的地區,正在集中標準化、清理和更新以不同格式構建的地塊,確保數據“正確、完整、清潔、活”,並與居民數據庫及其他相關數據系統連接。

對於尚未有數據庫的地區,將利用所有已有的文件、地圖、土地檔案進行數字化,納入管理。

各地將執行數字化、標準化,並與農業與環境部同步數據。同時,該部將完善中央基礎設施項目,以連接國家居民數據庫和國家數據中心,確保系統統一、從中央到地方的互聯互通。

在會議總結中,何先生強調,土地數據庫建設項目必須明確目標,收集“正確、完整、清潔、活”的數據。包括地塊、使用目的、管理者、使用狀況、土地質量、森林及相關信息。

為了實施,使用已數字化的數據,數字化尚未有的數據,並進行測量、檢查、構建數字化地圖,“持續更新,同時服務於行政手續和與土地相關手續的互聯互通”。

目標是建設統一、集中、從中央到34個省、市和3,321個鄉、坊互聯互通的土地數據庫;包括:基礎設施、專用軟件和數據字段,服務於土地資源管理、行政手續,與居民、組織和個人的數據集成。

所有與土地相關的行政手續都必須同時更新數據。新的軟件、應用程序必須確保開放性、集成性,並與現有軟件共享,以最大化利用現有數據。數據字段必須根據法律規定完整,服務於管理和執行行政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