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辦公廳剛剛公佈了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人事工作的各項決議。
具體而言,國會主席陳青敏簽署發佈了國會常務委員會第1866號決議,關於黎國峰轉至國會代表團活動事宜。
據此,黎國峰——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副書記、同塔省國會代表——從同塔省國會代表團轉至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活動。
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決議自10月15日起生效。
國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同塔省國會代表團和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和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以及黎國峰,根據職責執行本決議。
此前,在胡志明市市委第一次代表大會(2025-2030任期)上,中央組織部公佈了政治局關於指定胡志明市市委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市委書記和副書記(2025-2030任期)的決定。
具體而言,政治局調動、分工、指定黎國峰——中央委員、原同塔省委書記、國會代表團團長——參加胡志明市市委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2025-2030任期)並擔任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副書記職務。
黎國峰生於1978年,籍貫河內,專業水平為生物技術博士、生物化學碩士、生物學學士、高級政治理論。
在擔任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副書記之前,黎國峰曾在胡志明市共青團、中央團委、同塔省擔任多個職務,並曾參加第十二、十三屆中央委員會。
黎國峰在胡志明市的共青團運動中學習、工作、成長。自黎鴻峰高中學生時期起參與共青團工作,在胡志明市國家大學自然科學大學學習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