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林同省人民委員會表示,省領導已要求位於新萊山、綏豐鄉的山上農場主排空項目區域內所有水庫的水。排水必須確保下游地區的安全。
排空後,農場主必須拆除攔水壩,不得蓄水對山下居民和農田造成危險。昨天下午,越南農場公司經理陳光性已下令排空水庫中的水,以避免在區域大雨的情況下堤壩破裂。

省政府的這一要求是在4天前大雨導致水位上漲,山上最大的水庫堤壩破裂後提出的。來自450多米高的水和土石衝向下游近5公里處的居民區,造成數百公頃作物、土地和房屋嚴重受損,並導致一人死亡。
據當局稱,上述農場面積近350公頃,有5個水庫用於高科技農業。除了最大的水庫(面積18.4公頃,堤壩破裂48米長)外,還有一個4.1公頃的水庫堤壩破裂近37米。這些水庫的建設均“沒有許可證”。

農場主表示,這些水庫容量低於50萬立方米,因此無需申請建設許可。然而,根據林同省水利局,即使工程不在許可範圍內,投資者也必須進行審查,並擁有項目檔案供管理機構掌握。
今年10月,項目中的一個養魚水庫曾破裂,影響17戶家庭,4.4公頃農作物受損,估計損失5-6億越南盾。農場主表示,異常大雨導致土石堤壩無法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