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算失業保險基金的繳費方案和安全性後,內務部評估2023-2025年期間的基金收入和結餘情況積極。今年預計約有1660萬勞動者參加,比2023年增加180萬。作為繳費依據的平均工資達到670萬越南盾,比2023年的610萬越南盾有所增加,主要由於工資調整。
2023年,收入達到近23100萬億越南盾,而總支出超過22900萬億;2024年收入增加到約25680萬億越南盾,支出減少到超過23000萬億。2025年,預計收入達到25700萬億越南盾,支出近27200萬億,期末結餘預計近67400萬億越南盾,確保未來幾年的安全。
擴大失業保險繳費群體有助於增加基金收入。從2018年至今的統計顯示,約60000名合同期為1至3個月以下的勞動者被納入繳費範圍。上述數字未包括企業管理者和合作社經營者,因為該群體尚未有每月繳費工資的統計數據。
《就業法修正案》(該法自2026年1月1日生效)的細則草案正在由司法部審查,規定勞動者繳費比例為月工資的1%;僱主繳費比例為參與勞動者月工資總額的1%;國家最高支持1%。
根據上述繳費比例,內務部計算收入將持續均勻增長,2026年達到超過27000萬億越南盾;2027年約28300萬億越南盾;2028年約29700萬億越南盾。總支出也將增加,因為增加了對僱主培訓、培養和提高職業技能以維持勞動者就業的支持;產生就業介紹諮詢費用;支持勞動者職業培訓和提高技能。
草案補充規定,當企業主僱用殘疾勞動者時,繳費比例從1%降至0%,但不超過從新僱用之日起的12個月。據統計,越南約有640萬殘疾人中約200萬人具有勞動能力。假設該政策能吸引10%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則每年失業保險繳費減少約1440億越南盾。

在之前的徵求意見過程中,胡志明市內務廳和興安省提議,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超過144個月但未領取補貼的,應保留繳費時間。但起草機構建議不保留,理由是這是一種短期保險,風險分擔性高,以多數補少數。支付失業補貼旨在部分支持勞動者在面臨就業風險時的收入,因此需要限制補貼領取時間最長12個月,並且不保留超過144個月的繳費時間,以“確保基金安全,防止勞動者在退休前幾年多次申請失業補貼的套利行為”。
失業保險政策自2009年實施,主要制度包括失業補貼、就業介紹諮詢、職業培訓支持和健康保險。基金由勞動者、僱主、國家預算和其他合法來源的繳費形成。參與群體為正式部門的勞動者,支付遵循有繳有享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