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強制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將發生變化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河內市社會保險宣傳與參與者支持辦公室主任鄧氏明珠表示,區域最低工資的調整將帶來與社會保險、失業保險相關的多項規定,但勞動者的權益仍得到保障。

政府剛剛發佈了第293/2025號法令,規定了企業合同制工人的最低工資。

具體而言,自2026年1月1日起,區域最低工資分別為:區域1為531萬越南盾/月,區域2為473萬越南盾/月,區域3為414萬越南盾/月,區域4為370萬越南盾/月。

根據規定,強制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不得低於參與時從事最簡單工作或職務的工人的區域最低工資。

因此,從2026年起,工資增長25萬至35萬越南盾,強制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將相應調整增加。

目前有四個最低工資區域,分別為:區域1為496萬越南盾/月,區域2為441萬越南盾/月,區域3為386萬越南盾/月,區域4為345萬越南盾/月。

自2026年1月1日起,強制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將發生變化

河內市社會保險專家明確指出,繳費比例保持不變。具體而言,勞動者繳納8%至養老和遺屬基金;1.5%用於醫療保險;1%用於失業保險。

同時,僱主繳納14%至養老和遺屬基金;3%用於醫療保險;1%用於失業保險;3%至疾病和生育基金;0.5%至工傷和職業病基金。

例如,阮文A先生在河內河東坊從事建築工作(區域1)。

2025年11月,如果他基於最低工資496萬越南盾繳納社會保險,則需繳納至養老和遺屬基金的金額為396,800越南盾/月(相當於8%),不包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金額。

自2026年1月1日起,如果A先生基於新的區域1最低工資531萬越南盾/月參與,則繳納至養老和遺屬基金的金額將為424,800越南盾/月,即增加28,000越南盾。

鄧氏明珠女士補充說,根據2024年《社會保險法》,企業勞動者強制社會保險繳費的月工資包括工作或職務工資、工資津貼和其他補充款項。

其中,工作或職務工資必須在合同中的工資等級表中規定。而工資津貼旨在補償勞動合同中未考慮或考慮不充分的勞動條件、工作複雜性或生活條件、勞動力吸引力。

越南社會保險(財政部)表示,截至2025年9月底,與2024年同期相比,全國有近1990萬人參與社會保險,增加約79.8萬人。

其中,強制社會保險參與者近1770萬人,自願參與者超過213萬人。失業保險參與者超過1600萬人,增加超過69.4萬人。

特別地,申請一次性社會保險的人數較2024年同期大幅減少約23%。原因是2024年《社會保險法》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增加了許多權益,人們對社會保障體系的認識已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