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剛剛指示執行建設部關於整頓購買和出售社會住房檔案提交的公文。
要求建設廳牽頭,配合各單位加快社會住房項目的進度;
在接收檔案前至少30天,充分公開所有正在實施項目的信息,包括:規模、公寓數量、銷售價格、租賃購買價格、檔案發放的時間和地點、檔案接收的開始和結束時間;
指導民眾按規定準備檔案,以避免多次補充和往返。
同時,指示相關機構確認正確的對象、收入和住房條件;在簽訂合同後公開符合條件的購買和租賃購買者名單,並更新數據以避免重複。
峴港還要求職能部門配合檢查和處理非法中介、“中介”、收取訂金、收取“確保檔案中選”費用、違規銷售“外交名額”等行為。公開違規的組織和個人以警示民眾。
對於社會住房項目的投資者,必須嚴格遵守買賣程序;在企業的信息頁面上公開項目信息,併發送給職能部門發佈。
當直接接收檔案時,投資者必須安排多個接收點、分流、設置指示牌和配備人員支持,以避免人群聚集。
如果檔案數量超過接收能力,投資者必須延長檔案接收時間並通知,以確保民眾被接收。
民眾在參與購買和租賃購買社會住房時,必須主動通過官方渠道瞭解法律規定和項目信息;不與“中介”交易或相信“外交名額”、“內部名額”等。
在峴港,最近有數百人“擁擠”、整夜排隊等待在安中2社會住房項目、Bàu Tràm Lakeside提交購買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