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中心區域新土地價格表預計保持不變,調整合並區域

11月29日,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局表示,已向相關部委、部門和單位發送公文,徵求公眾對市人民議會決議草案的意見,該草案規定了從2026年1月1日起首次適用的土地價格表。

根據農業與環境局,土地價格表草案的制定反映了當地實際土地價格,旨在支持經濟增長目標,減少對土地使用對象的影響程度。

土地價格表草案平衡了生產商業用地、商業服務用地和高科技園區用地的價格下降,平衡了胡志明市合併後各區域和道路之間的差異幅度。

在草案中,胡志明市一些中心道路的住宅用地價格幾乎保持與2025年調整的土地價格表(根據第79號決定)相同,僅為諮詢單位價格的60%。

例如,同起路和阮惠路目前價格為每平方米6.872億越南盾,諮詢單位的調查價格為每平方米9.543億越南盾,而草案價格(從2026年1月1日起適用)仍為每平方米6.872億越南盾。

類似地,咸宜路的新草案價格仍為每平方米4.293億越南盾,國際廣場仍按當前價格為每平方米3.402億越南盾…

與第79號決定中的中心區域和城市土地價格表相比,已有許多交易信息和數據,草案中的新價格幾乎沒有太大變化。在一些路線和區域,住宅用地價格已調整得更合適。

在合併前的第二區域——平陽省和第三區域——巴地頭頓省,土地價格表已更新了一些新居民區中的道路價格,接近市場水平,並根據係數進行了調整。

然而,價格調整程度與當地交易價格仍有顯著差異,在各鄉之間不均勻,導致許多負面後果,如預算損失、徵地補償和重新安置中的不公平。因此,土地價格表草案已更新市場數據,以平衡各鄉區域。

例如,有些區域重新安置價格為每平方米1000萬越南盾,但住宅用地價格仍為每平方米270萬越南盾,如靠近平福省(舊)的鄉…

根據農業與環境局,本次土地價格表草案的制定旨在鼓勵生產經營活動,特別是平陽省有許多工業區,並刺激巴地頭頓省的旅遊業。

此外,對於特殊土地使用情況,土地使用係數低,需要大面積場地,如高爾夫球場、物流場地、加油站等,則根據商業服務用地價格的50-60-70%和生產商業用地價格的30-40-50%應用比例,取決於各鄉是郊區還是中心或郊區,以減輕企業的土地使用費負擔。

此外,將調整土地租賃比例從0.25%到1%,以降低生產企業的土地租賃價格。

從2026年1月1日起首次適用的土地價格表將適用於13種情況

計算土地使用稅;計算土地管理和使用中的費用;計算土地領域行政違法罰款;計算在土地管理和使用中造成國家損失時的賠償金;計算家庭和個人住宅土地使用權確認時的土地使用費;家庭和個人土地用途變更;計算年度土地租賃費;

計算家庭和個人土地使用權確認時的土地使用費、土地租賃費;計算家庭和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所得稅;計算土地使用權拍賣起拍價;

計算不通過土地使用權拍賣分配土地時的土地使用費;計算出售國有住房時的土地使用費;確定重新安置點土地使用費計算的土地價格,針對獲得住宅用地補償或重新安置住宅用地分配的人員,在不符合住宅用地補償條件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