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土地價格表預計由農業與環境廳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旨在支持經濟增長目標,減少對土地使用對象的影響。
草案土地價格表平衡降低了生產經營用地、商業服務用地和高科技園區用地的價格,平衡了胡志明市合併後各區域、路段和路線之間的差異幅度。
因此,胡志明市一些中心路段的住宅用地價格在草案中幾乎與2025年調整的土地價格表(根據第79號決定)保持一致,僅為實際轉讓價格的60%。
土地價格表用於計算土地使用費、稅費、費用和手續費,涉及13種相關情況。總體而言,預計土地價格表與2025年土地價格表幾乎保持不變。
然而,居民和企業仍將受到草案決議中關於解決2024年土地法執行困難和障礙的規定的影響,該決議正在國會審議中。
根據草案決議,土地價格=(價格表×調整係數),並適用於所有情況。
由於預計土地價格表僅為已轉讓價格的約60%,因此土地價格調整係數平均比非農業用地價格表增加了1.5至2倍(許多位置增加了超過2倍)。
據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廳土地經濟處處長陶光陽先生分析,如果按照草案決議內容應用土地價格,那麼所有情況,從安置重新定居、家庭和個人將農業用地轉換為住宅用地的情況,到每年支付土地租金的租地情況…都必須按照調整係數增加1.5至2倍的使用費。
例如,根據現行規定,土地價格表為1000萬越南盾/平方米,如果應用價格表×調整係數,則增加到1500至2000萬越南盾/平方米。
企業“購買”高價土地,居民難以購房
應用草案決議中的土地價格調整係數也推高了企業實施住房項目的土地投入成本。因為為了獲得土地實施項目,企業必須支付費用以獲得土地、轉換土地用途、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
陶光陽先生分析,隨著調整係數為1.5至2倍,企業必須支付的使用費相應增加。
例如,企業在阮賢路、守德市(舊)區域有一塊1公頃的土地用於項目,土地價格表為5660萬越南盾/平方米,當前土地價格調整係數約為近1.5倍,即約8000萬越南盾/平方米。這意味著如果應用土地價格表×調整係數,那麼在收回土地、分配土地、轉換土地用途…時都應用8000萬越南盾/平方米的土地價格。
以這樣的土地投入成本,企業加上建設成本、貸款利息、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利潤…,那麼售價必須超過1億越南盾/平方米的公寓。
類似例子,在鄧公秉路、霍門縣(舊)區域用於項目的土地,土地價格表為1850萬越南盾/平方米,當前土地價格調整係數約為2倍,即約3700萬越南盾/平方米。以這樣的土地投入成本,企業實施項目必須以超過7000萬越南盾/平方米的價格出售公寓。
“如果按照草案決議規定對所有情況應用調整係數,將直接影響經濟的生活和生產活動,增加居民和企業的負擔,國家在計算土地收回補償時也會遇到困難。
目前胡志明市有約10,000條路線,分為超過20,000個路段,在構建土地價格調整係數時極其困難。
農業與環境廳已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就草案決議中的土地價格內容提出建議,以使其合適…”,陶先生補充解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