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強嘉萊股份公司(QCG)剛剛公佈提交股東大會通過的財務安排方案,以支付張美蘭案中法院生效判決的債務。
QCG表示,該債務源於與陽光島投資股份公司簽訂的福堅北居民區項目承諾買賣合同。據此,QCG需支付2,882.8億越南盾以執行判決。
儘管金額巨大,但據QCG領導層表示,企業項目尚未完工,庫存產品銷售未達預期,使得財務狀況在執行判決要求下增加了財務壓力,面臨重大挑戰。
因此,為安排財務,國強嘉萊董事會已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轉讓子公司/關聯公司股權的方案。實施時間定於2025年內,轉讓價值不低於投資成本。
該公司還表示,將聘請獨立評估單位進行估值,作為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基礎。
關於轉讓對象,QCG表示可能是所有合作伙伴、投資者,包括與公司相關的各方,具備確保支付能力的財務實力,確保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保障各方利益。
其次,QCG將與有能力和需求的投資者合作投資經營公司擁有的房地產產品和項目,包括公司相關方的投資者。
QCG還提交股東授權董事會根據職能、任務和權限執行相關工作,如決定每筆交易具體方案的細節,以適應實際情況。
國強嘉萊已償還了多少債務?
此前,公佈的2025年第三季度財務報告顯示,企業已向陽光島投資股份公司支付了與上述債務相關的可觀金額。
據此,截至2025年9月30日,福堅項目的應付債務餘額為1,982億越南盾,較年初記錄的2,882億越南盾減少了近900億越南盾。
然而,隨著對陽光島的債務減少,QCG對其他相關方的應付賬款卻大幅增加,從年初的179億越南盾上升到9個月後的1,197億越南盾。
應付賬款大幅增加主要由於QCG從領導層家庭成員借款增加。具體來說,賴氏黃燕——董事會主席賴世河的女兒——向QCG借款近507億越南盾。樓德維——總經理阮國強(又稱Cường Đô la)的妹夫——借出527.5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