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駕照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司機和車主被罰款近8000萬越南盾

12月30日,公安部交警局第6處高速公路巡邏檢查第6隊的代表表示,他們剛剛處理了一起客車司機無駕照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的案例。

當天上午約10點30分,第6隊在執行商業運輸車輛巡邏檢查計劃時,發現一輛由司機Q.T.T.(51歲,居住於慶和省)駕駛的16座客車在Cam Lâm – Vĩnh Hảo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因此停車檢查。

通過檢查,交警發現司機T.沒有駕照,但駕駛著載有6名乘客的16座客車。

交警對司機T.的“超速行駛5至10公里/小時以下”行為立案,將處以90萬越南盾罰款,並扣除4分駕照積分。交警還對司機T.的“無駕照”行為立案,將處以1900萬越南盾罰款。

車主也因“將車輛交給或允許不符合第56條第1款規定條件的人駕駛(針對汽車、四輪載人機動車、四輪載貨機動車及類似汽車)”行為被立案,將處以5800萬越南盾罰款。

總罰款額為7790萬越南盾,車輛暫扣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