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7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舉行會議,宣傳和貫徹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第185號計劃,跟蹤、督促、檢查進度,解決在執行與胡志明市地區相關的檢查、審計、法院判決和決定方面的困難和障礙的計劃。
向會議報告時,胡志明市檢查長範文誼通報,目前市檢查局正在跟蹤執行超過200項由政府和市檢查局發佈的檢查、審計結論,其中許多內容需要執行。
其中,僅涉及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局管理和執行領域的檢查、審計結論就有超過100項正在執行中。
在會議上交流時,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局副局長範文國指出了一些困難和障礙,導致檢查結論未能具體執行,例如:許多檢查結論加蓋了機密印章,難以解密執行;各部門、直屬單位之間缺乏協調機制,處理責任不明確等。
關於已具有法律效力但尚未執行完畢的行政判決,胡志明市民事執行局正在跟蹤2025年的310項判決。
為確保計劃實施達到要求,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七建議,各部門、機構負責人,鄉、坊、特別區人民委員會主席,公立事業單位負責人,以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直屬的總公司和公司,審查檢查、審計、法院判決和決定的內容,制定具體實施計劃。
各單位需主動協調交流,解決計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障礙;避免推卸責任和處理工作延誤的情況。
“各機關、單位需緊急制定具體實施計劃,明確分工、人員、任務、時間、責任、成果和權限;明確完成期限,不推卸、逃避責任。建議各單位嚴格遵守信息報告制度,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和市檢查局的要求進行報告;將計劃執行結果與機關、單位及負責人任務完成情況的評估相結合……”,陳文七強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