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萊省兩名學生和一名青少年因鬥毆導致九年級男生死亡被起訴

2月10日,嘉萊省公安通報,調查警察機關已決定立案,起訴嫌疑人,並對波來古市學生鬥毆事件中導致一名學生死亡的3名嫌疑人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強制措施。

被起訴調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行為的嫌疑人包括:P.H.M.L.、T.T.N.(均為15歲)和L.Q.V.(17歲,均居住在延鴻坊)。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2月7日凌晨2點25分左右,在波來古市范文同路135號便利店前區域,因嫉妒矛盾,P.H.M.L.邀請T.T.N.、L.Q.V.和其他一些人去尋找毆打與L.的女友坐在一起的青少年群體,其中包括N.Q.H.(15歲),他是範鴻泰初中九年級學生,居住在波來古市。

在此處,L.直接用手多次擊打H.N.M.V.(15歲,居住在波來古市)的頭部和麵部區域。當V.跑進便利店時,該群體轉而攻擊N.Q.H.。

其中L.和N.用手和腳連續擊打受害者的頭部、面部和身體。而L.Q.V.參與拉扯,為其他人繼續毆打H.創造條件。

結果,N.Q.H.遭受腦損傷,被送往急救,但於2月8日晚在嘉萊省兒童醫院去世。

犯罪後,2月7日上午,P.H.M.L.和T.T.N.已到波來古市公安分局自首,承認全部違法行為。至2月8日上午,L.Q.V.也到公安機關自首。

調查機關確認P.H.M.L.是發起者、帶頭者並直接毆打受害者。T.T.N.和L.Q.V.是同謀,共同參與毆打併協助犯罪行為。事發時,所有嫌疑人均未滿18歲,首次犯罪;其中L.和V.是學生。

目前,調查警察機關已對嫌疑人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強制措施以進行調查。對於其他相關人員,嘉萊省公安正在繼續核實、澄清以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