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峴港兩名偽造印章和文件的前官員

同時,對阮玉先生採取禁止離開住所、搜查住所和工作地點的措施。在同一案件中,調查機構還起訴了前和慶坊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黎青洲先生(70歲,峴港)。阮先生目前正在另一案件中服刑。

兩名嫌疑人因偽造機關、組織的印章和文件行為被調查。

調查過程確定,2015年和2016年,通過社會關係並利用土地法律政策,針對峴港蓮沼郡舊和慶南坊地區延遲實施、拖延的項目,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地上附著物財產檔案,嫌疑人實施了違法行為。

具體而言,黎青洲先生(當時擔任峴港蓮沼郡土地登記辦公室副主任)和潘文玉先生(當時擔任和慶南坊司法幹部)確認了多份“兩頁、三頁”的土地檔案,並將確認時間倒籤至2004年之前。

此舉旨在合法化檔案,以便居民獲得有權機關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

上述行為導致國家預算在土地用途轉換費用方面流失,同時影響了未來項目的補償和拆遷工作。

目前,峴港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構正在繼續調查,擴大案件範圍,澄清相關組織、個人的角色和責任,以便依法嚴肅處理。

此前,黎青洲先生已被法院審判並判處三年監禁,罪名同樣是偽造機關、組織的印章和文件。

那起案件涉及多福私營紡織企業租賃國家土地後非法分割出售土地。具體而言,在市政府租賃一塊麵積2,375平方米、位於舊和慶坊多福地塊的土地20年後,該企業業主夫婦將土地分割成14塊,出售給多人。

利用檔案管理中的漏洞,並提前知道坊分割的時間,有一些文件已預先加蓋了坊人民委員會的印章,黎青洲先生簽署確認了兩塊土地的使用來源,為這些地塊獲得紅皮書創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