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報》介紹了民眾、專家和企業支持政府制定政策以發展此類住房的意見。
* 阮氏東博士(胡志明市經濟與法律大學經濟學院經濟學講師):
需要長期、利率穩定的信貸方案

中等收入群體目前處於政策空白:他們既不符合享受社會住房優惠的條件,也沒有足夠的資金購買商業住房。
對於居住在大城市、月收入約3500萬越南盾的單身人士來說,每月拿出30-40%的收入償還購房貸款,持續超過10年,是一項巨大的財務負擔。
國家需要設計一個20-25年的長期信貸方案,在中短期(前3-5年)保持利率穩定,才能讓購房者安心。
政府可以研究德國或新加坡的住房儲蓄模式。有購房需求的人在銀行開設專門的儲蓄賬戶,並積累約3-5年。之後,他們可以獲得高於存款金額的貸款額度,並享受低於市場利率的優惠。這種方式有助於減輕購房者的壓力,並降低銀行的風險。
國家還可以考慮讓購房者(中等收入人群)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享受貸款利息的減免。這有助於降低貸款的實際成本,提高每月的還款能力,而無需直接補貼利率。
* 吳光福先生(富東集團總經理):
法律手續辦理時間必須快速、簡潔

要使一個房地產產品在市場上“存活”,必須滿足四個條件:合適的土地儲備、快速的法律手續辦理時間、實際執行能力和將產品推向正確客戶的商業能力。
在我看來,企業最難主動控制的是投資建設手續的處理時間。國家需要審查規定,以縮短住房投資建設手續的處理時間,幫助企業減輕資金壓力,從而降低住房成本。
各地應關注創建大規模淨土地儲備。如果國家主動進行土地清理,然後拍賣住房建設用地儲備,項目將更快、更有效地推進。
當企業堅持產品開發紀律,國家改善法律環境和信貸支持機制時,很快就會有更多價格合理的住房項目。
* 阮國協先生(越南承包商協會主席):
利潤水平對投資者缺乏吸引力

政府主張增加適合中等收入人群購買力的商業住房供應是及時的。
但關於這一主張的決議草案並未明確說明適合價格的商業住房價格是多少?實際上,月收入超過2000萬越南盾的人購買社會住房已經很困難,更不用說商業住房了。
同樣根據草案,此類項目投資者的利潤上限控制在15%(與社會住房類似)並不合適,因為社會住房項目免收土地使用費,而商業住房則不然。
這樣將無法鼓勵企業投資建設此類細分市場的住房。需要在土地價格、土地使用費或項目手續減免方面提供優惠,以吸引投資者。
* 範德全先生(EZ房地產投資與發展股份公司總經理):

需要土地使用費優惠
根據草案,發展此類住房的優惠與發展社會住房的優惠相似,如:不通過拍賣、招標選擇投資者,支持項目手續。但最關鍵的一點尚未明確:項目投資者需要繳納多少土地使用費,是否享受優惠?
為了發展適合價格的商業住房,需要制定土地使用費優惠和放寬項目投資者利潤邊界的政策。
目前住房項目的土地成本非常高,在河內,一些商業住房項目的土地成本高達項目總建設成本的50%。如果社會住房享受5%的增值稅,那麼商業住房也需要在增值稅方面提供優惠以吸引投資者。
宋氏幸女士(建設部住房與房地產市場管理局局長):

投資者享受多項優惠
建設部正在就試點發展適合價格的商業住房機制徵求地方意見。省級人民委員會根據需求安排適合價格的商業住房發展用地儲備。項目投資者將獲得土地,無需通過拍賣、招標,無需安排社會住房用地,並可享受最高15%總投資額的定額利潤。
此外,項目投資者可根據法律規定籌集資金。在尚未獲得土地劃撥、租賃決定之前,項目投資者可以接受出資、合作投資、合作經營、合資、聯營以及借款。
* 妙雲女士(胡志明市平政縣):
還不敢考慮購房
我和丈夫有一個3歲的孩子,工作穩定,總收入接近每月4000萬越南盾。每月,房租花費800萬越南盾,孩子上幼兒園約500萬越南盾。家庭餐飲和生活費用為三人花費1200萬越南盾。孩子的奶粉約400萬越南盾,我們夫妻倆上班還需要花費汽油費和社交費。我們夫妻倆非常節省,每月才能存下約500萬越南盾。
如果購買價格約30億越南盾的住房,我們夫妻倆首先需要支付約9億越南盾的首付。剩下的超過20億越南盾向銀行貸款,需要在20年內償還,平均每年償還超過10億越南盾,即每月償還1000萬越南盾本金,尚未計算貸款利息。
9億越南盾的首付對我們夫妻倆來說非常困難。接下來是本金和利息(可能高達每月1500萬越南盾)也遠超過每月儲蓄金額。
在收到住房後,無需每月支付800萬越南盾的房租,儲蓄金額達到1300萬越南盾,再努力一點也能應付每月1500萬越南盾的銀行還款。但又擔心意外支出。在20年的還款期內,我們的收入可能會增加,但孩子長大也需要更多教育費用,更不用說可能再生孩子……
有太多事情讓我們還不敢考慮在目前房價如此之高的情況下購買屬於自己的房子。如果房價不降至與收入更合理的水平,我們家將接受長期租房。
* 阮文重先生(38歲,居住於胡志明市協富區):
延長開始還款的時間
我們夫妻倆的總收入約為每月4000萬越南盾。扣除家庭開支後,我們剩下約1500萬越南盾。我只敢考慮每月還款1000-1500萬越南盾的住房。以目前約9%/年的購房貸款利率,我們家只能貸款約10億越南盾。而目前市場上普遍房價在20-30億越南盾/套。收入與房價之間的差距過大,使得安居夢想變得非常遙遠,儘管我們有穩定的工作和節約意識。
我希望國家和職能部門考慮一些解決方案。首先需要提供長期低利率且穩定的貸款。然後延長開始還款的時間(簽訂貸款合同後2-3年),以便我們在“購房財務競賽”後有時間為購房安排。住房供應必須更加豐富,國家需要制定政策限制投機,以防止房價被推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