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總理黎明興簽署第353號決議,要求建設部在2026年11月內向總理提交房地產市場總體情況報告。該決議在10月政府例行會議後發佈,明確報告須按細分市場和地區,說明供應、流動性、價格、交易及庫存情況。

決議要求建設部在報告中識別風險,提出情景與處置方案,防止房地產市場波動對金融和銀行系統產生連鎖影響。對於社會住房和租賃住房,政府要求建設部逐地核查供需,每月向中央住房政策與房地產市場指導委員會報告,並及時督促解決困難,必要時建議政府調整年度計劃。

同一決議還要求越南國家銀行繼續推動降低生產經營、出口和中小企業等重點領域貸款利率,加強對利率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糾正違規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國家銀行須推動社會住房、租賃住房信貸,落實面向社會住房、工人住房及35歲以下購房者的12萬億越南盾信貸計劃。

在房地產信貸方面,政府要求國家銀行加強對房地產經營、外幣信貸等潛在風險領域的檢查與監督,指導信貸機構控制信貸質量,跟蹤房地產企業到期債務償還能力,集中處理不良貸款並限制新增不良貸款。決議還要求依法堅決處理銀行領域的“後院”、交叉持股、隱性持股及操縱銀行活動等問題。

建設部同時被要求全面核查隆城國際機場一期在2026年投入運營的方案與必要條件,督促嘉平國際機場及2027年亞太經合組織會議相關工程進度,並儘快提出嘉平機場與河內市中心及各地交通銜接的總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