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向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發送文件,就國道51號改造升級項目(第二階段)提出意見,該項目以BOT合同形式,由第一建設總公司股份公司(CC1)與邊和-頭頓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BVEC)聯合體提議。
國道51號BOT收費合同此前情況如何?
提議國道51號第二階段項目的兩個聯合體是誰?實際上,BVEC也是國道51號第一階段擴建BOT項目的投資者,曾在T1、T2、T3收費站組織收費(已於2023年1月13日停止收費,T3收費站已拆除——記者)。
而CC1是新同奈河大橋及橋頭兩端路段的投資建設項目的投資者,從三岔路口至邊和繞行路段終點(同奈河大橋收費站已於2020年8月停止收費,正在建議拆除——記者)。
關於國道51號第二階段擴建項目的提議,上述聯合體表示,投資改造升級國道51號(第二階段)項目將同時整合處理國道51號BOT項目和同奈河大橋兩個項目的遺留問題,即兩個已停止收費的路段。
基於上述提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也指出了當前存在的障礙。在BVEC與越南公路局就投資資金結算和財務方案進行談判的過程中,儘管各方已就部分內容達成一致,但項目的許多基本問題仍未得到徹底解決。
目前,投資者正在繼續與公路局和建設部合作,以儘快解決遺留問題。
胡志明市將與同奈省合作實施第二階段
根據投資者聯合體的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同意由同奈省人民委員會作為有權機關,配合建設部開展後續程序,以BOT合同形式實施國道51號改造升級項目——第二階段。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還建議投資者繼續審查,明確是否有使用國家資金參與項目的需求。這是地方在根據規定同意指定一個地方作為有權機關之前,向省級人民議會報告的依據。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告知同奈省,將指導專業機構與同奈省各機關緊密配合,在項目路段經過地方時,支持投資者進行調查和項目檔案編制,確保遵守法律規定。
國道51號上的3個收費站:胡志明市拆除1個,還有2個尚未拆除
國道51號——第一階段項目有3個收費站已於2023年停止收費。胡志明市已組織拆除完畢1個收費站,還有2個位於同奈省境內的收費站仍閒置,阻礙交通,尚未拆除。
關於拆除國道51號上T1、T2兩個收費站的事宜,同奈省建設廳曾向建設部發送文件,建議指導相關單位組織拆除這兩個收費站,但至今仍存在,阻礙交通。
同奈省建設廳繼續建議第四公路管理區移交T1、T2收費站的資產。
管理區解釋稱,已不再具有公路收費功能,但管理區不管理T1、T2收費站區域的資產,因為BVEC尚未將這些資產移交給管理區。因此,第四公路管理區沒有依據進行審查、統計資產清單和移交。
與此同時,2025年12月,越南公路局已要求BVEC配合第四公路管理區統計、編制資產清單,包括與T1、T2、T3三個收費站相關的管理房、收費設備系統,以及運營階段形成的其他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