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向同奈省人民委员会发送文件,就国道51号改造升级项目(第二阶段)提出意见,该项目以BOT合同形式,由第一建设总公司股份公司(CC1)与边和-头顿高速公路发展股份公司(BVEC)联合体提议。
国道51号BOT收费合同此前情况如何?
提议国道51号第二阶段项目的两个联合体是谁?实际上,BVEC也是国道51号第一阶段扩建BOT项目的投资者,曾在T1、T2、T3收费站组织收费(已于2023年1月13日停止收费,T3收费站已拆除——记者)。
而CC1是新同奈河大桥及桥头两端路段的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者,从三岔路口至边和绕行路段终点(同奈河大桥收费站已于2020年8月停止收费,正在建议拆除——记者)。
关于国道51号第二阶段扩建项目的提议,上述联合体表示,投资改造升级国道51号(第二阶段)项目将同时整合处理国道51号BOT项目和同奈河大桥两个项目的遗留问题,即两个已停止收费的路段。
基于上述提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也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障碍。在BVEC与越南公路局就投资资金结算和财务方案进行谈判的过程中,尽管各方已就部分内容达成一致,但项目的许多基本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目前,投资者正在继续与公路局和建设部合作,以尽快解决遗留问题。
胡志明市将与同奈省合作实施第二阶段
根据投资者联合体的建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同意由同奈省人民委员会作为有权机关,配合建设部开展后续程序,以BOT合同形式实施国道51号改造升级项目——第二阶段。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还建议投资者继续审查,明确是否有使用国家资金参与项目的需求。这是地方在根据规定同意指定一个地方作为有权机关之前,向省级人民议会报告的依据。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告知同奈省,将指导专业机构与同奈省各机关紧密配合,在项目路段经过地方时,支持投资者进行调查和项目档案编制,确保遵守法律规定。
国道51号上的3个收费站:胡志明市拆除1个,还有2个尚未拆除
国道51号——第一阶段项目有3个收费站已于2023年停止收费。胡志明市已组织拆除完毕1个收费站,还有2个位于同奈省境内的收费站仍闲置,阻碍交通,尚未拆除。
关于拆除国道51号上T1、T2两个收费站的事宜,同奈省建设厅曾向建设部发送文件,建议指导相关单位组织拆除这两个收费站,但至今仍存在,阻碍交通。
同奈省建设厅继续建议第四公路管理区移交T1、T2收费站的资产。
管理区解释称,已不再具有公路收费功能,但管理区不管理T1、T2收费站区域的资产,因为BVEC尚未将这些资产移交给管理区。因此,第四公路管理区没有依据进行审查、统计资产清单和移交。
与此同时,2025年12月,越南公路局已要求BVEC配合第四公路管理区统计、编制资产清单,包括与T1、T2、T3三个收费站相关的管理房、收费设备系统,以及运营阶段形成的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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