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執行入伍決定,一名青年被罰款6250萬越南盾

河靜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寶河剛剛簽署了針對公民V.H.S.(24歲,居住在河靜省雙智坊興利居民小組)的國防領域行政違規處罰決定。

此前,2026年3月5日上午,區域3-奇英防禦指揮部組織了2026年新兵交接儀式,但公民V.H.S.缺席,未執行雙智坊人民委員會主席於2026年2月6日簽發的第196/QĐ-UBND號入伍決定。

違規行為違反了政府於2025年8月5日頒佈的第218/2025/NĐ-CP號法令第10條第3款關於國防、機要領域行政違規處罰的規定。河靜省人民委員會對公民V.H.S.處以6250萬越南盾的罰款。

河靜省人民委員會責成雙智坊人民委員會指導將此項決定送達公民V.H.S.,同時根據法律規定進行跟蹤、督促、監督並採取必要措施,以確保此項決定得到執行。

2026年,河靜省被分配選拔1400名公民履行兵役義務,以及290名公民履行加入人民公安的義務。

在1400名入伍公民中,有1180名18-21歲的青年(佔84.3%);1016名公民具有10年級以上文化水平,180名公民畢業於大學、大專、中專;75名黨員。

對於290名履行加入人民公安義務的公民,有233人高中畢業,57人畢業於大學、大專、中專;11名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