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63歲男子起訴小15歲女友索要分手錢款,獲判返還42億越南盾
河內第四區域人民法院已對這起財產返還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原告為阮文Q先生(63歲,居住於胡志明市),被告為陳氏蘭H女士(48歲,居住於河內)。Q先生未出席庭審,委託訴訟代理人參加。H女士到庭,身穿白色西裝,妝容清淡,坐在為其合法權…
河內第四區域人民法院已對這起財產返還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原告為阮文Q先生(63歲,居住於胡志明市),被告為陳氏蘭H女士(48歲,居住於河內)。Q先生未出席庭審,委託訴訟代理人參加。H女士到庭,身穿白色西裝,妝容清淡,坐在為其合法權…
今天(9月18日)下午,河內市第四區域人民法院重新開庭,一審審理原告阮文Q.(63歲)與被告陳氏蘭H.(48歲)之間“索要財產”的民事案件。該案此前曾於9月10日開庭,但合議庭決定暫停審理,以讓雙方澄清一筆5億越盾的款項。根據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