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提議將個人最高行政罰款提高至15億越南盾:有依據但需增強透明度
公安部主持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提議將行政處罰中的最高罰款額從個人10億越南盾提高到15億越南盾,組織從20億越南盾提高到30億越南盾,並交由政府規定各領域的最高罰款額具體細則。深入研究交由政府規定各領域最高罰款額的具體細則在接受《…
公安部主持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提議將行政處罰中的最高罰款額從個人10億越南盾提高到15億越南盾,組織從20億越南盾提高到30億越南盾,並交由政府規定各領域的最高罰款額具體細則。深入研究交由政府規定各領域最高罰款額的具體細則在接受《…
6月11日下午,阮海寧部長在國會走廊與媒體交流時表示,此次修訂《行政處罰法》是為了服務於精簡機構、組織地方政府兩級政府。同時,解決普遍存在的障礙和不足,真正是實踐中出現的“瓶頸”,確保實施加強數字技術應用、簡化程序和行政手續的方針…
6月11日下午,國會討論了《行政處罰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草案。根據現行《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不立案行政處罰程序適用於警告或罰款至25萬越南盾(個人)和50萬越南盾(組織)的情況。在適用不立案處罰程序的情況下,有權處罰的人員必須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