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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靜省一男子酒後用啤酒瓶砸傷他人被起訴
河靜省公安調查機關稱,已對楊金良以故意傷害罪立案起訴並逮捕;其6月15日酒後衝突中用啤酒瓶砸傷他人,致顱腦損傷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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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靜省一男子用啤酒瓶砸傷酒友致70%損傷被起訴
河靜省公安已對楊金良以故意傷害罪立案起訴並逮捕,其6月15日酒後衝突中用啤酒瓶砸傷他人致顱腦損傷70%。
來龍去脈
河靜省公安廳已對楊金良(1971年生,住石溪鄉)作出起訴決定並實施臨時拘留,罪名是“故意傷害”。警方認定,他與一名酒友發生衝突後,用啤酒瓶擊打對方頭部,造成對方顱腦損傷。據警方材料,事件發生在6月15日。楊金良與Đ.T.T.一同飲酒,其間兩人發生矛盾。爭執中,T.向楊金良投擲水杯,楊金良隨後拿起桌上的啤酒瓶擊打T.頭部。鑑定結果顯示,T.的身體損傷比例為70%。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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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河靜省公安廳已對楊金良(1971年生,住石溪鄉)作出起訴決定並實施臨時拘留,罪名是“故意傷害”。警方認定,他與一名酒友發生衝突後,用啤酒瓶擊打對方頭部,造成對方顱腦損傷。
據警方材料,事件發生在6月15日。楊金良與Đ.T.T.一同飲酒,其間兩人發生矛盾。爭執中,T.向楊金良投擲水杯,楊金良隨後拿起桌上的啤酒瓶擊打T.頭部。
鑑定結果顯示,T.的身體損傷比例為70%。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
全部報道(3)
2026-10-17
河靜省一男子涉用啤酒瓶擊傷酒友致70%損傷被起訴
河靜省公安廳已對楊金良(1971年生,住石溪鄉)作出起訴決定並實施臨時拘留,罪名是“故意傷害”。警方認定,他與一名酒友發生衝突後,用啤酒瓶擊打對方頭部,造成對方顱腦損傷。據警方材料,事件發生在6月15日。楊金良與Đ.T.T.一同飲酒,其間兩人發生矛盾。爭執中,T.向楊金良投擲水杯,楊金良隨後拿起桌上的啤酒瓶擊打T.頭部。鑑定結果顯示,T.的身體損傷比例為70…
河靜省一男子涉用啤酒瓶擊傷酒友致七成傷被起訴
河靜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楊金良(Dương Kim Lương,1971年生,住石溪鄉)作出起訴決定,並以“故意傷害”行為對其執行逮捕令、實施臨時羈押。相關罪名適用《刑法》第134條第4款。調查結果稱,2026年6月15日,楊金良與Đ.T.T在其石溪鄉家中一同飲酒。飲酒後兩人發生矛盾,T.將水杯擲向楊金良。楊金良隨後拿起桌上的啤酒瓶擊打T.頭部,致其…

河靜省啤酒瓶傷人案嫌疑人被起訴並羈押
越南河靜省警方近日對一起發生在飲酒場合的傷害案作出刑事立案決定。據河靜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10月17日通報,嫌疑人楊金良(1971年生,住石溪鄉)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起訴,並已執行逮捕令予以臨時羈押。 案件可追溯至今年6月15日。當天,楊金良與Đ.T.T在楊金良位於石溪鄉的家中一同飲酒。酒後兩人發生矛盾,Đ.T.T向楊金良投擲水杯。楊金良隨後拿起桌上的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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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脈絡由越南中文社編輯部根據已收錄報道整理,原始資料見參考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