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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越南國會11月3日上午在全體會議討論《財產徵購、徵用法(修訂)》草案,焦點集中在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在緊急情況下的徵購、徵用決定權,以及縮短徵購款支付期限的可行性。財政部長吳文俊在會議末段表示,起草機關將配合審查機關吸收國會代表意見,完善草案。草案規定,對於轄區內直接服務防災、防疫、救援、救難的財產,在中央級、省級機關無法直接或尚未直接抵達當地的情況下,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可以決定徵購、徵用。奠邊省代表盧氏戀對這一分權表示贊同,認為緊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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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越南國會11月3日上午在全體會議討論《財產徵購、徵用法(修訂)》草案,焦點集中在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在緊急情況下的徵購、徵用決定權,以及縮短徵購款支付期限的可行性。財政部長吳文俊在會議末段表示,起草機關將配合審查機關吸收國會代表意見,完善草案。
草案規定,對於轄區內直接服務防災、防疫、救援、救難的財產,在中央級、省級機關無法直接或尚未直接抵達當地的情況下,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可以決定徵購、徵用。奠邊省代表盧氏戀對這一分權表示贊同,認為緊急情況下鄉級主席直接管理轄區並在現場,應有權及時調動車輛和財產保護民眾生命與財產。
但盧氏戀指出,草案中“無法直接或尚未直接抵達當地”的表述未明確權限產生的條件。她舉例說,山區鄉發生山洪、滑坡時,省級力量尚未抵達現場但仍可通過電話遠程指揮,此時鄉級主席能否立即決定,還是須等待省級意見,若不釐清可能導致緊急情況下決策遲緩。她建議明確鄉級主席在情況需要當地緊急處置時可立即行使權限,並規定決定後立即向省級報告,但不增設拖慢救援的程序。
萊州省代表黃國慶贊同草案將徵購財產付款期限縮短至20天並規定逾期付款責任,以保障被徵購財產者的權益。但他對該規定尤其是鄉級的可行性存有疑慮:發生重大災害時,山區鄉預算可能不足以同時應對災害和支付徵購款,若須等待上級預算支持則難以保證期限。他建議研究補充上級預算及時支持、撥付資金的機制,並明確各級在保障經費方面的責任,避免鄉級政府因未獲足額經費而承擔逾期付款責任。
財政部長吳文俊在解釋時表示,現行《財產徵購、徵用法》2008年頒佈,早於2013年憲法,如今實際情況已有很多變化,包括數字基礎設施等新型財產出現。他說,立法目標是明確徵購、徵用的條件和背景、權限與流程,並明確對財產被徵購、徵用組織和個人的損失賠償形式與額度。針對鄉級權限,他表示多名代表提及省級、中央級尚未直接抵達時鄉級主席的權限以及跨鄉動員徵購徵用問題,起草機關將認真吸收國會代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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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3

越南國會討論財產徵購徵用法修訂草案,基層主席緊急處置權成焦點
越南國會11月3日上午在全體會議討論《財產徵購、徵用法(修訂)》草案,焦點集中在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在緊急情況下的徵購、徵用決定權,以及縮短徵購款支付期限的可行性。財政部長吳文俊在會議末段表示,起草機關將配合審查機關吸收國會代表意見,完善草案。草案規定,對於轄區內直接服務防災、防疫、救援、救難的財產,在中央級、省級機關無法直接或尚未直接抵達當地的情況下,鄉級人…

越南國會討論財產徵購徵用法修訂草案,代表關注鄉級權限
越南國會11月3日上午在會場討論《財產徵購、徵用法(修訂)》草案,多名代表把焦點放在取消縣級後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的徵購、徵用權限上。代表們認為,在緊急狀態、災害、疫情和國防安全情形下向鄉級授權確有必要,但跨鄉情形下的協調機制和權限邊界仍需寫清。同塔省代表範文和表示,疫情、災害往往不限於一個鄉,應具體規定各鄉人民委員會主席之間的聯動配合機制,使分級授權統一、有…

越南國會審議財產徵購徵用法修訂草案,軍方主張下放緊急徵用權
越南國會11月3日上午就《財產徵購、徵用法(修訂草案)》舉行討論,多名國會代表集中關注緊急情況下徵用財產的權限問題。草案對“徵購財產”和“徵用財產”作出定義,但討論中出現的意見認為,現行權限設置可能使現場指揮人員在通信中斷、情況緊迫時無法及時作出合法徵用決定。越南海警副司令、少將梁廷興主張在法律中直接寫明緊急狀態下有權徵購、徵用財產的主體。他建議補充規定:團…

越南國會討論徵購徵用法修訂,基層主席緊急處置權成焦點
越南國會11月3日上午在會場討論《財產徵購、徵用法(修訂草案)》,焦點之一是草案第17條和第24條賦予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在轄區內決定徵購、徵用財產的權限,但附加了“中央、省級不能直接或尚未直接接觸轄區”的條件。多名代表認為這一限定含義不清,會讓基層在災害、疫情、救援等緊急情況下難以判斷何時可以自行決定。萊州省代表黃國慶指出,若發生災害、交通中斷但通信仍暢通、…

越南國會討論財產徵購徵用法修訂草案,代表要求保障民眾財產權
越南國會11月3日上午在全體會議上討論《財產徵購、徵用法(修訂)》草案。多名代表同意在確有必要和緊急情況下徵購、徵用財產,但強調民眾和企業的財產權在任何情況下都須受到保護。草案此前已於10月23日上午在代表團分組討論中審議;若獲國會通過,將從2027年3月1日起施行。來自海防市的代表武文進表示,徵購、徵用並非常用措施,但在最艱難時刻具有特殊意義,應對臺風洪水…
參考來源7家媒體 · 7篇媒體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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