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7日上午讨论《邮政法》修订草案。受总理委托,科学技术部部长武海军向国会提交草案,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阮青海作审查报告。草案拟将普惠邮政服务从信函扩大至包裹和货物,在全国范围内以受管控的价格提供,并转向线上登记加事后检查的市场准入方式。
草案将邮政定位为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国家必要基础设施。普惠服务按同一服务类型统一收费,不高于市场上同类商业邮政服务的平均价格;国家支持维持公共邮政网络,指定企业须在全国维持网络并按国家要求提供服务。草案还规定每件邮件在收寄时生成唯一识别码,用于全程跟踪追溯,企业须完整准确收集寄件人信息,检查与核验按风险程度进行。
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多项与用户权益直接相关的疑问。委员会认为,广泛要求邮件识别和追溯可能给农村小型邮局或低价值传统信件业务造成过载,政府需配套升级基础设施,并明确主管机关决定截停、检查邮件时的风险评估标准;若风险判断错误造成损失,赔偿责任也须厘清。
委员会还指出,草案中不赔偿间接损失的规定,可能较《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显收窄服务使用者的权利,建议明确法律依据、限定免责情形、补充最低赔偿原则并公开赔偿标准;高价值邮件应研究申报、估值与按申报价值赔偿的机制。委员会同时建议审慎评估邮政企业代收货款的规定,以控制金融风险,并对药品、化学品、植物品种等专业管理商品明确寄件人合法证件的查验责任。
草案将商业邮政网络企业分为直接运营网络和借用他企网络两类,直接运营方须管理分拣、运输、服务点等核心环节,不取决于基础设施所有权形式。发生灾害、疫情或紧急状态时,可动员网络运营企业维持必要邮件和货物流通,动员须在权限内并有合理合规的费用补偿机制。草案预计在本次国会会议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