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在会场听取《邮政法(修订草案)》的呈文与审查报告。受政府总理委托,科学技术部部长武海军陈述草案时表示,2010年《邮政法》施行15年来推动了邮政市场发展,但电子商务与数字化转型要求修订法律,以创新管理方式并将邮政发展为服务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基础设施。
草案共8章51条,重点包括扩大公共服务邮政范围、发展数字邮政及创新经营活动管理方式。普及邮政服务拟从信函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信函、包裹和货件,以便民众尤其是偏远地区、边境和海岛居民接触电子商务。草案还拟将邮政经营许可证制度替换为服务提供登记制度,将14项行政手续减至一项,管理方式从“前置检查”转向“后置检查”。政府建议国会审议通过时不新增机构编制。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阮清海在审查报告中表示,委员会赞同修订该法的必要性,但指出草案尚未明确邮政数据收集“不超过必要范围和程度”的边界,可能使企业在控制民众寄递行为数据用于商业目的时出现漏洞。委员会建议明确数据收集和使用范围,并考虑中小企业在连接接口方面的投资成本。
关于公共服务邮政,审查报告认为草案需明确投资标准、预算管理机制以及公共服务与商业活动之间的财务分离,并规定普及服务的范围、数量、质量、价格及在困难地区维持服务点的责任。委员会还指出,草案中不赔偿间接损失的规定可能较《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显著缩小服务使用者权利,建议起草机关明确法律依据、评估影响并收紧免责范围,同时补充赔偿限额原则及高价值邮件的申报、估价和相应赔偿责任。



